堅持抓懲治與抓責任相統一
10月10日,新一期《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匯總表》向全社會通報了9月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問題的數據。
自2013年8月中央紀委建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月報制度並定期對外公布以來,這已是匯總表第49次與公眾“見面”。從“新鮮”到“習慣”,背後折射的是全國正風肅紀的常態化制度化。
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這是黨的十八大以後落馬的第一個省部級幹部,當時就引起輿論高度關注。然而,這僅僅是一個開始。五年來,黨中央重拳反腐的決心勇氣、懲貪除惡的雷霆之勢,一次次刷新了人們的認識。
“打虎拍蠅”無禁區。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紀委共立案審查中管幹部280餘人。
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持續量變產生了質變。
2016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接到的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比2015年下降17.5%,實現黨的十八大以來首次回落;2016年,在高壓之下,有5.7萬名黨員主動向組織交待了自己的問題。
“腐敗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中央對形勢作出了新的判斷。
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闡述了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得到的重要啟示,其中一項就是“堅持抓懲治和抓責任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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