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面向北京市失業人員、農村就業困難人員等人群,出台扶持政策。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體工商戶等相關用人單位招用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的,可享受5年的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招用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的,可享受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每人每年5000元。社會保險補貼以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0%為最高補貼基數,低於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0%的,按照實際繳費基數予以補貼;招用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以北京市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補貼基數。
2016年,北京市又擴大幫扶人群範圍,新納入應屆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就業組織安置人員、北京市分流職工等四類人群,進一步加大了促進就業政策扶持力度。今年1-9月,全市3800餘家用人單位招用農村勞動力3.2萬餘人,發放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5.43億元。
2015年,北京市在全市街道、鄉鎮推進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建設,將公益就業服務延伸到農村,統一安置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統一政策補貼標準,實行全日制用工管理,為安置人員簽合同、上保險,工資待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的資金來源為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區和鄉鎮財政、公益性項目經費等多個渠道。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標準為一般地區每人每月1900元,重點幫扶地區每人每月3250元。今年1-9月,全市共發放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5.59億元。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