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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被害案”何以成為“江歌劉鑫案”?
http://www.CRNTT.com   2017-11-16 00:05:29


  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青島女留學生江歌和室友劉鑫結伴回家。在租住的公寓門前,劉鑫先一步進門,江歌則被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席捲網絡的輿論漩渦中,面對凶殘的前男友和無辜的室友,劉鑫選擇躲在門內的舉動獲得許多人的理解。但此後,劉鑫表現出的冷漠和利己,刺痛了幾乎所有人。江歌媽媽在微博上提及劉鑫姓名,便接到劉鑫的微信:“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劉鑫媽媽甚至對江歌媽媽怒吼,“你閨女叫人家殺了,你去找殺人犯,別找著俺!是她命短!”江歌把生的機會留給了劉鑫,劉鑫卻在苟活的300天裡徹底失聯。

  殺人是一種惡,人性淪喪、踐踏他人的善是另一種惡。庭審臨近,相比刑罰,劉鑫的一系列作為引發更多的道德拷問。“江歌被害案”何以成為“江歌劉鑫案”?

  少爺阿米爾和僕人哈桑,兩個親密無間的阿富汗男孩。在一場追風箏大賽中,為了幫助阿米爾取得夢寐以求的勝利,哈桑以身捍衛小主人的藍風箏,因此遭到強暴。旁觀而怯懦退縮的阿米爾沒有內疚、沒有自責,而是一心想讓哈桑在眼前消失,於是在13歲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說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禮物。哈桑洞悉一切,承認了偷竊。

  2003年的美國暢銷書《追風箏的人》寫出人性荒誕,卻寫進了現實。

  江歌是為什麼被殺害的?劉鑫的媽媽回答:她命短!她不是為了俺閨女!

  在家門口幫室友劉鑫擋住其前男友陳世峰後,門內的劉鑫獲得安全,江歌則被陳世峰殘忍殺害,江歌媽媽哭訴,“10刀,痛死媽媽了”。

  這場災難與劉鑫有沒有關係?江歌遇害後近300天,江歌媽媽終於見到對她不聞不問、惡言相向的劉鑫。

  300天,屢屢被要求見面,屢屢拒絕,劉鑫的顧慮是什麼?

  “你失去的只是一條腿,而紫菱呢!她失去的是愛情!”瓊瑤小說中三觀歪斜的台詞,在劉鑫一家的邏輯中真實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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