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倫理學的這些原則顯然不是依據過去的坐而論道得出的經驗,即僅用邏輯、推理和內省等方式得出某些知識、原理和原則,而是依賴於科學方法,如同行的交流和評價、實驗驗證以及與既往的研究和調查所獲得的知識和結論。
具體到換頭術,要通過倫理學的評審,這種評審不只是經驗和邏輯的,更是多學科或跨學科介入的,例如,如何修復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傷以及恢復正常功能,免疫排異反應是否能解決,換頭之後的身份認同,換頭人的法律地位等。跨越學科界限的生命倫理學更能讓人們找到經過客觀和實踐驗證,並且在效益上對人的生命和健康更有利,對未來人類及子孫後代生命質量更有保障和提高的路徑和方向。
即便是否認生命倫理學的卡納維羅也在其發表的手術論文中,明確注明:“本研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哈爾濱醫科大學人類研究倫理委員會和患者(指家屬簽署了捐贈遺體進行研究實驗工作同意書)批准。”是不是有些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否認生命倫理學是科學,不過是一葉遮目,或者是被黑色的大幕蒙住了雙眼,打開這個蒙住雙眼的大幕需要愛、安慰、同理心、開闊的眼界,才能看到大幕後面美好的、閃閃發光的東西——保護健康和生命,讓人們生活得更有意義!因為,醫學的本質是,“有時,去治愈;常常,去幫助;總是,去安慰。”
能說生命倫理學不是科學,生命倫理學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