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質疑:2016年,雲南省就已叫停25萬千瓦及以下裝機的電站建設。且雲南不愁用電,為何還要在保護區建這樣的小規模電站?
對此,西雙版納外宣辦回應,回龍山水電站所有相關審批手續,均在雲南省2016年叫停25萬千瓦及以下規模小水電建設前的2012年獲批。
西雙版納州相關負責人向科技日報記者介紹,“回龍山水電站所有手續齊全、合法”,並於25日晚間給記者發來了雲南省環境保護廳於2011年12月23日簽批的《雲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小黑江回龍山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掃描件。
這份批覆中強調:“在不影響西雙版納州羅梭江魚類自然保護區的前提下,我廳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所述的性質、規模、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這裡的野生魚類占全國總屬數40%
西雙版納自然保護區是我國建立的第一個自然保護區。回龍山水電站緊臨州級保護區——羅梭江魚類保護區。
北京工業大學2016年5月為建設單位所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稱,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由猛臘、尚勇、猛侖、猛養、曼搞等互不相連的5片組成,總面積約24.12萬公頃,占自治州總面積的12.7%。回龍山電站工程及線路離猛侖子保護區相對較近。
猛侖子保護區在地域上與州級保護區——羅梭江魚類保護區基本重叠。這裡擁有較完好的熱帶雨林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瀾滄江縱貫境內,初步查明,境內有野生和天然魚類107種,占全國總屬數的40%。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
建設與開發能否實現共贏
一位知名的魚類學專家對科技日報記者表示,羅梭江是眾多大型珍稀魚類洄游繁殖的產卵場,一座79米高的大壩,是否會導致一些魚類的滅絕還不好評估,但影響是可預見的。
雲南省環境保護廳在前文所述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中也認為,電站距離羅梭江魚類自然保護區試驗區3.4千米,工程建設將對南線河口產粘沉性魚類產卵場和曼賽河口下游產卵場產生較大影響,導致魚類生境產生較大變化。
該批覆要求,建設方須依法承擔責任,採取集運魚系統過壩、人工增殖放流、人工模擬產卵場和完善羅梭江魚類自然保護區等補償措施。要建設魚類人工培植放流站,進行野生親本捕撈、運輸和馴養。要在庫區及支流放流叉尾鮎、絲尾鱯等受影響魚類,並對增殖放流結果進行跟蹤監測。
此外,雲南省環境保護廳還要求建設方應建立人工產卵場,建立魚類栖息地保護區,開展瀾滄江支流保護生態補償機制研究。
而上述魚類學專家告訴科技日報記者:“如果這些措施能嚴格執行的話,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少建設對魚類生態環境的影響——這是最理想的情況,但仍不能完全消除影響。”
據該專家了解,在其他一些電站也有類似措施,但有的執行幾年後就不再執行;有的雖然年年進行增殖放流,但放流的並非根據野生親本捕撈和馴養的魚苗,種類也難以齊全,還有的放流的是常見魚種……因此加大對運營者的有效監管,成為各地、各級環保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
“在監管全流程中,應有水生生物專家介入,進行魚類種苗的培養鑒別,提供最優化的建議,將建設與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該專家說:“從長遠來看,這些生態補償措施的效果還有待觀察。”
(來源:科技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