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天津:加強監督巡視幹部 嚴防"以巡謀私"
http://www.CRNTT.com   2017-11-28 10:34:11


(圖片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建立日常監督問責機制,巡視組長、副組長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日常監督管理職責,致使巡視組內發生幹部嚴重違紀違規問題的,倒查追究領導責任。”這是日前天津市委強化對巡視組幹部監督作出的新規定。

  “要加強對巡視幹部的監督管理,健全內控機制,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刀刃向內,讓巡視幹部時刻感到身邊有把‘戒尺’,腦中有盞‘紅燈’,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巡視鐵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天津市委書記李鴻忠強調。

  打鐵必須自身硬。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強化“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近日天津市委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委巡視組幹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給“千里眼”架設監督“探頭”,對“監督主體和監督方式”“監督內容”“信訪舉報受理”“責任追究和申訴”等作出規定,著力解決為什麼監督、監督誰、誰來監督、監督什麼等問題,劃定監督用權的制度紅線,確保權力在管控下運行。

  為教育規範巡視幹部敬畏“巡視權”,嚴防“以巡謀私”,天津市對准巡視幹部的責任擔當,嚴明責任體系。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履行對巡視幹部的監督責任,巡視組組長、副組長履行對巡視組其他幹部的日常監督職責,市委巡視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監督工作。針對巡視組幹部來自不同單位、監督領導幹部等特點,打破幹部管理權限的束縛,規定只要反映巡視組幹部在巡視期間與履行巡視職責有關問題的信訪舉報,統一由市紀委查處。

  天津市突出多元化監督方式,將專責監督、日常監督、黨內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專項檢查等多種監督方式有機結合,特別是將社會監督納入其中,提出受理人民群眾對巡視組幹部的信訪舉報。監督中明晰問題處理的工作流程,對收到舉報、問題線索立案、反饋調查處理結果等各個環節進行細化。監督過程堅持問題導向,列出巡視組幹部“利用巡視工作便利謀取私利”“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如實報告”等六項“負面清單”。

  天津市委各巡視組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豐富黨支部書記講黨課、經常談心談話、開展業務學習等載體,切實加強對巡視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

  “巡視幹部要恪守權力邊界,把好用權‘方向盤’,面對公和私、義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樂的矛盾要能做出正確抉擇,警惕權力錯用濫用,堅決防止‘以巡謀私’。”天津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鄧修明說。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