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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維。(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29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28日遭陸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外交部”對中國發警語,要到中國經商、旅遊應該要小心。“外交部長”李大維回答說,“我對於王委員的意見非常尊重,我自己也不會去。”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查“外交部”預算。
王定宇質詢提到,李明哲在網路上發言就被判5年失去自由,還很難救,你要不要發佈說不要去中國經商旅遊等?你們對伊斯蘭國有沒有發旅遊警示?
“外交部”官員則答覆說,有,因為伊斯蘭國很危險,會被綁架要付贖金等很危險。
王定宇對李大維說,對中國事務,“外交部”以及陸委會要一起討論,不是統一、獨立的問題,而是科學問題。李明哲事件“外交部”幫了什麼?現在能做很有限。
王定宇還說,“外交部”連防衛邦交國都很辛苦,也只能發函聲援。李明哲是在台灣網路發文,如果在台灣臉書網路發文,但到中國會被捕,還被判5年,要不要像香煙煙盒一樣加警語,抽多會得肺癌一樣,提醒中國這樣國家不適合去旅遊、經商?
李大維說,“我對於王委員的意見非常尊重,我自己也不會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