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12月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央行)、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銀監會)聯合發布通知,對“現金貸”業務進行規範整頓。
通知明確了開展“現金貸”業務需把握的原則: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借款人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等。
通知還對網絡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提出要求,包括暫停新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對於不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同時,嚴格規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
通知強調,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要求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確保規範整頓工作效果。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