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8日電/網評:趙薇和黃有龍婦夫錯了嗎?
作者 郭水寬 鄭州 河南天盈律師事務所 律師
近段時間,演藝界、財富界新聞可真不少。黃有龍和藝術家趙薇的新聞就占了不少的分量。上月,趙薇夫婦因收購萬家文化(現祥源文化)過程中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而面臨證監會的處罰,引起社會關注。《鳳凰網財經》報道: 12月4日深夜趙薇老公黃有龍發布微博稱,近日來一些媒體對其和其太太趙薇的不實報道,已經聘請律師取證,將以最快速度起訴謠言製造者與背後強大的推動勢力。
趙薇在微博回應:“其實以我的心路歷程…我也需要和任何人說什麼或者解釋!不愛我就不愛我了吧!如果要解釋我只能說:謝謝你沒愛錯我,我一生問心無愧!”
關於情分:“一生問心無愧”,太“high”
因為是名人,是大咖,說話就是有分量,口氣也不小。可是,吃瓜群眾要說的是,凡事不要太絕對。真理還沒有絕對的,您就是大腕,您能保證說的比真理還真理嗎?
“一生”真能問心無愧?這要看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什麼人?對什麼事?什麼階段?最關鍵是什麼標準?誰去衡量?怎麼衡量?
關於財富:或許與承載的底蘊有關
對於財富,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時,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引導下,一部分腦子活、善鑽研的經商者,迅速致富,還引起了“研究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議論。現在又有了勤勞肯幹不如做網絡直播和站台掙錢的看法。其實,我想說的是,只要合法職業、努力付出,取得合理的回報都是應當的。而對於違反規矩甚至違法獲得財富,例如奸商和貪官的斂財行為,都是讓人所不恥,法律所禁止的。
這裡面的另一層問題是,違規或違法獲得財富的人,其動機似乎不純。其財來的快,走的也快,“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為事不善,其行不遠”,出來混,遲早要還。如果不相信,請您回頭看,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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