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0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擬撤銷前市長陳水扁所下的違建特赦令,不過,“中央”法令明定違建劃分日期公告只能以一次為限。柯文哲說,可修改為有公共危險者優先拆除。
中央社報道,柯文哲今天上午拜訪湖光基督教會—湖光棻館兒童青少年發展中心,會後接受訪問時做上述表示。
柯文哲日前宣布,1994年12月31日前的違建,因陳水扁時期下的“特赦令”只能存查,他考慮再下一條行政命令撤銷,不過,“中央”“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違建劃分日期由當地主管機關公告,但以一次為限。
對此,柯文哲今天表示,陳水扁違建特赦令屬於行政命令,還是可用行政命令處理,即使沒撤除,修改為只要有公共危險,就優先排拆,仍有實質意義,強調要務實處理台北市的違建問題。
他也重申,台北市違建有10萬戶,要全拆或一夕之間拆除,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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