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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中評社 梁雅雯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記者 梁雅雯)《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預計本週四送“行政院”院會審議,“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在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上和綠委達成草案共識後,今天接續和中南部縣市首長討論地方執行問題,經3個小時討論,提出7項請地方配合事項。
會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會議內容表示,“政院”邀集中南部縣市首長討論空污問題,許多縣市目前都在議會總質詢階段,縣市首長分身乏術,除了嘉義縣、雲林縣、台南市是縣市首長出席,其他縣市包括彰化、南投、屏東、高雄都由副市長或副縣長參加,每位都有發言。
徐國勇指出,針對昨天院長和20多位綠委在行政立法協調會議上討論《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今天只有一點不同的意見,有地方政府提出,建議給電廠許可證期限從現在的3到5年,改為2到5年,讓地方因地制宜。
對於外界關心移動污染源要給2成,地方是否會有意見,徐國勇說,這部分沒有意見,但有些地方提出縣市所在地沒有電廠或污染源,但有跨域受害的問題,比如南投縣和嘉義縣等。
徐國勇表示,各縣市也提出各自問題,比如南投提出境內污染來自中火和六輕,屏東也是跨域污染,另提及大眾運輸不方便和農業廢棄物問題,嘉義縣則提出,台糖收割應採棋盤式避免揚塵問題,漁業用油空污問題。
徐國勇總結,經中央和地方討論,提出7項請地方配合事項,包括改造或汰換鍋爐、餐飲業增設油煙防制設備、紙錢集中焚燒、營建及推至揚塵管制、稻草露天燃燒、河川揚塵、柴油車污染改善推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