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5日電/十二屆市紀委任期內將194個紀檢監察組織全部納入巡察對象範圍
本市今年已處分54名廳局級幹部
北京市紀委昨天介紹,今年前11個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紀內信訪舉報16320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0351件,立案2816件,處分2465人,包括處分廳局級幹部54人。此外,十二屆市紀委任期內,將6大板塊194個紀檢監察組織全部納入巡察對象範圍,對其至少巡察一次,做到巡察無空白、監督無例外,實現巡察全覆蓋。
具體數據為,2017年1至11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紀內信訪舉報16320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0351件,談話函詢2918件次,立案2816件,增長5.5%,處分2465人(其中黨紀處分2178人),增長22.8%。處分廳局級幹部54人,縣處級幹部378人,鄉科級幹部523人,移送司法63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456人,“小官貪腐”373人。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0186人次,增長55%。其中,第一種形態7658人次,增長67.2%,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75.2%;第二種形態1799人次,增長30.8%,占17.7%;第三種形態497人次,增長52.9%,占4.9%;第四種形態232人次,占2.3%。
此外,市紀委介紹,北京市認真總結第一輪紀檢監察巡察工作經驗,制定《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方案》明確,十二屆市紀委任期內,將6大板塊194個紀檢監察組織全部納入巡察對象範圍,對其至少巡察一次,做到巡察無空白、監督無例外,實現巡察全覆蓋。其中,除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區紀委區監委、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出)機構和市委巡視機構外,還包括64家市屬國有企業紀委和31家市屬高等院校紀委。如有新設立或撤並紀檢監察組織,將相應調整巡察全覆蓋單位。
紀檢監察巡察採取常規巡察與專項巡察、“回頭看”相結合的方式,突出重點,板塊輪動,穩步推進。對區紀委區監委、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出)機構、市屬國有企業紀委、市屬高等院校紀委開展常規巡察。對市紀委市監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市委巡視辦和巡視組開展專項巡察。適時開展“回頭看”。原則上每輪巡察覆蓋一個板塊,按照就近和關聯原則確定巡察對象,根據巡察任務,分別採取一對一和一托N的巡察方式。在2021年9月底前,安排不少於16輪常規巡察、4次專項巡察,完成全覆蓋任務。(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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