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的夜晚,似乎特別漫長,直至當日深夜,田濤的聲音終於在電話那頭響起:“成了!”經過幾小時調查,投案人身份、所述情況的真實性核實完畢。根據初步認定的涉案金額判斷,很可能要啟用留置措施。
改革試點以來,將由誰試水全國首例監察留置措施?上城區監委距離這一歷史時刻,已越來越近。
17日上午,案件調查工作全面推進,初步核實餘建軍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公款,涉嫌職務犯罪的事實。下午,杭州市紀委、上城區監委向省監委匯報案情調查情況,並得到回復:此案由上城區監委立案調查,同時決定首次使用留置措施。
區委書記簽批《立案審批表》
——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
區監委決定以涉嫌貪污正式對餘建軍立案調查。3月17日下午5時,《立案審批表》擺上了上城區委書記陳瑾的案頭,亟待簽批。在陳瑾落筆簽字後,區監委向市紀委報批留置措施。同日,經市紀委批准,決定對餘建軍採取留置措施。區監委根據相關程序要求,開具了留置令。至此,全國首例監察留置措施,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立案調查報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批閱後實施,體現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簽批《立案審批表》後,陳瑾又協調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區監委開展調查,並參與案情研究和部署,叮囑區監委就辦案安全、調查措施使用等進行評估、跟蹤進展。
將黨委負主體責任的要求貫穿始終,除在餘建軍投案24小時內向區委匯報外,區監委嚴格按照上級部署的工作圖和時間表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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