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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太子李在熔案二審 檢方建議判處12年
http://www.CRNTT.com   2017-12-27 16:58:40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據韓聯社報道,首爾高等法院今天(27日)上午10時召開李在熔和三星前任4名高管的二審結案審判。特檢組方面建議法院判處李在熔12年監禁。法院宣判結果或於明年1月末公布。李在熔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早前因涉嫌行賄朴槿惠及崔順實遭起訴,一審獲刑5年。

  報道指出,27日的這場結案審判,流程包括審問被告、特檢組陳述並提出量刑建議、律師團辯護,以及被告最終陳述等。雖然早前法院表示將傳喚朴槿惠出庭作證,但由於朴槿惠自10月中旬起閉門不出,連自己案件的庭審都不參加,所以當天朴槿惠以健康問題為由遞交假條,缺席庭審。

  李在熔案件一覽

  1月12日,檢方傳喚李在熔,全面調查他是否以向崔順實方面行賄來謀取利益;

  2月17日,韓國法院簽發逮捕證,李在熔被關押在首爾看守所;

  2月28號,檢方宣布,將以行賄指控起訴李在熔;

  8月7日,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李在熔12年監禁;

  8月25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在熔獲刑5年。法院認定李在熔5項罪名成立,分別為行賄、貪污、向海外轉移資產、隱瞞犯罪所得、向國會作偽證。隨後,李在熔方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9月28日,李在熔行賄案二審審判程序正式啟動;

  12月27日,首爾高等法院舉行二審結案審判。

  (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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