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實際上,一九四九年蔣介石政權遷台後,因為仍然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蔣介石本人也希望能“反攻大陸”,因而仍然將首都定位於南京,並按照此前的行政區域編制,將整個台灣本島加上澎湖列島繼續稱為“台灣省”,省府設在台北市。另外,因應國民黨政權所掌握的金門縣和馬祖島(連江縣)是屬於福建省,因而也設立了只是管轄兩個縣的“福建省”。
此時,台灣省改置為十六個縣、五省轄市。一九六七年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台灣省政府從台北市遷到南投縣中興新村。一九七九年高雄市也改制為“直轄市”,南海諸島交由高雄市代管。“福建省”因施行戰地政務而虛級化,至一九九二年方恢復省政府建制,但仍為虛級省。二零零七年,人口超過二百萬的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可享有“直轄市”等級之資源分配,而行政區則維持縣級。二零零九年確定台北縣單獨改制為“直轄市”,二零一零年,七個縣市提出的縣市改制“直轄市”案生效,共有新北市(原台北縣)、台中市(原台中縣、市合併)、台南市(原台南縣、市合併)、高雄市(原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俗稱“五都改制”。經此變更後,全台灣地區行政區劃分為五“直轄市”、三市、十四縣。2隨後,二零一四年,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桃園市。與台北市、高雄市一起,成為“六都”,亦即原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台中市、台中縣、台南市、台南縣、桃園縣等,都從台灣省分離出來。
現在,賴清德又計劃進一步徹底“消滅”台灣省,就等於是在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上,將台灣地區完全與大陸地區割裂開來,此後更沒有“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之說。這與《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台獨”精神基本一致。也就是說,“台獨”勢力推動“台灣正常國家化”,除了是圖謀要“入聯”、“制憲”及“正名”之外,在內部行政區劃上,也要在去除台灣省的基礎上,建立多個“省級”行政區劃,以裨台灣地區像個“正常國家”的樣子。
因此,此一事態發展如何,值得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