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可能是“外交部”認為此案牽涉到前後任局長,因此兩人各打五十大板。這種決策恰好說明“外交部”不知錯在何處,不知現任局長要負擔最大責任。一個連自己錯在什麼地方都不知道的“外交部”,能夠為台灣打開外交困境嗎?
第二種可能是“外交部”認為只懲處現任局可能還平不了眾怒,於是拉前任局長來墊背。這種思維也反映了“外交部”與人民的距離,更反映了“外交部”的領導統禦出了問題。請問一個不辨是非、不明事理的長官如何能夠讓大家一條心。龔代表不願意沈默的當代罪羔羊,正說明了李大維已不適任擔任“外交部長”。
第三種可能則是“外交部”想趁此機會除去龔代表以換上國王的人馬,事實上,外界已有這樣的猜測與質疑,因為本案本來就罪不及前任局長。如果真是如此,那代表李部長根本沒有肩膀來為部屬抵抗不當的政治壓力;如果真是如此,那也說明“外交部”已淪為政治壓倒專業的機構,這樣的“外交部”又如何穩定軍心,又如何開拓外交!如果不是如此,那也說明“外交部”的顢頇愚蠢,懲處前任局長等於拿石頭來砸自己的腳,連這種可能的質疑都無法預知的“外交部”,難怪連邦交國要斷交了都還不知情。
護照誤植本是小事,“外交部”卻把小事變大事,要下台的,又何止是局長的層級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