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9日電/中國駐印度大使館12月27日在網站發布領事提醒說,近期,接連發生多起中國公民因涉嫌違反印度當地法律被印執法部門拘留、罰款或調查、起訴,甚至被判刑案件。為此,中國駐印度使館特提示在印或擬赴印的中國公民須嚴格遵守印方相關法律法規。28日,據《環球時報》記者從相關人士處了解,歲末年初,使館發布領事提醒是慣例,但今年的提醒有幾處略顯不同。
使館列出的印方相關法律法規有:一、不攜帶或替人捎帶印海關明文禁止或管制的黃金、外幣或等值支票,如需攜帶個人使用的、在印海關限定數量內的黃金、外幣或等值支票出入印各邊境口岸,應按規定事先向印海關申報;二、在印境內不購買、不持有或攜帶、郵寄紅木、象牙、犀牛角等違禁品;三、印度簽證有效期與停留期相同,應注意檢查簽證有效期限,避免簽證逾期在印非法滯留;四、不在印非法務工,並不從事與赴印簽證目的不相符的任何活動;五、不得持塗改的機票行程單進入印機場送親友或客人;六、不得未經印官方許可擅自赴印限制外國人進入的區域。
如違反上述規定,輕則被罰款,重則被判刑。中國駐印度使領館還特此提示當事人,如遇印方執法,要予以積極配合,並在第一時間要求聘請律師積極應訴,爭取有利的裁決或判決。同時,將相關案情及時聯繫報告中國駐印度使領館。中國駐印度使領館可依法維護涉案中國公民的人身安全與中資企業或法人在印正當合法權益,確保當事人獲得公平待遇,但不能縱容或袒護涉案當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近年來,隨著中印民間人員交流增多,相關問題隨之產生。一些中國人不懂印度法律和習俗,經常帶一些違禁物品,導致被罰款甚至拘留。但使館提醒的第六項略顯不同。香港《南華早報》28日稱,近年來,印度放寬了外國人進入“受保護地區”的限制,但一些地區如“阿魯納恰爾邦”(即中國藏南地區)等,仍限制中國人、巴基斯坦人和阿富汗人進入。今年10月,3名中國人據稱因沒有特殊許可在東北部的曼尼普爾邦被捕。印度《印度時報》27日也引述消息人士的話稱,阿薩姆步槍隊近日在曼尼普爾邦同緬甸接壤的莫雷地區,逮捕了一名“疑似間諜的中國人”。報道稱,阿薩姆步槍隊是印度歷史最悠久的准軍事部隊,該部隊現在守衛著容易被滲透的印緬邊境。被捕的中國人現年55歲,來自中國福建省,個人物品中包括中國、緬甸和越南文件及外幣、隨身存儲器和指南針,沒有有效的移民文件。該案目前尚未移交警方。
據記者了解,印度有一些“未經官方許可限制外國人進入的區域”,印度內政部還專門列有禁止或限制中國、巴基斯坦等國公民進入的區域,尤其是對中國記者有不少“禁區”。經濟落後、分裂勢力猖獗的印度東北部7個邦和錫金邦,除了阿薩姆邦和梅加拉亞邦,其他邦都禁止中國人進入。克什米爾地區、西南沿海的拉克沙群島限制中國記者進入。此外,位於緬甸以南、遠離印度本土的旅遊勝地安達曼群島,也限制中國人進入,這裡曾發生多起中國人來旅遊,下飛機後即被遣返的事件。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