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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法治新聞評選現場(中評社 張爽攝) |
中評社天津1月7日電(記者 張爽)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昨日經由與會學者、專家、媒體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太陽花學院”被告全部無罪、台灣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台灣“立法院”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習近平出席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林鄭月娥當選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香港立法會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澳門特區政府首次引用駐軍法請求救災、《香港特區與澳門特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簽署等十個事件為為2017年度台港澳十大法治事件。
以下是十大法治事件的詳細內容:
台灣地區:
一、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
2017年5月24日,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公布釋字第748號,認定“未保障同性婚姻為違憲”,意味著同性婚姻應該受到法律保障,台灣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
二、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太陽花學院”被告全部無罪
2017年3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太陽花學運”主要人物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全部無罪,全案可上訴
三、台灣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
2017年12月12日,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大幅放寬公投門檻:公投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門檻從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五降至萬分之一;聯署人數應達到提案時由最近一次“大選”選舉人總數的5%降至1.5%;“公投”通過門檻改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到投票權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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