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作為高頻詞匯出現在各地督察意見中的還有當地政府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比如湖南湘潭、郴州兩市違規干預環境執法,甚至為違法企業出具虛假證明;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政府為了招商引資,主動包攬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明確限制環境保護等部門對老幹媽分公司開展環境執法檢查。
受理群眾舉報是中央督察組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督察組因而指出多地有漠視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的現象。比如天津市北辰區劉家碼頭村集聚近千家廢品回收點及小作坊,區域環境惡劣,群眾反映強烈,多年來得過且過,直到督察時才有效整治。
對於各地存在的共性問題,“中央領導同志也很關心,專門要求我們做梳理。”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在2017年12月環保部的記者會上坦言。據他介紹,此次督察也發現了各省(區、市)在環保方面存在的六個方面共性問題:一是一些地區大氣和水環境問題突出;二是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三是一些自然保護區違規審批、違規建設;四是水資源過度開發;五是工業污染問題仍然較為突出;六是農村環境問題比較突出。他同時指出:“這些問題與我國發展階段有關,也與地方黨委政府不重視、不作為、不擔當有很大關係。”
問責
引發關注的高層問責開始出現
中央環保督察工作開展的兩年來,從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並舉,以督政為主”,對地方黨政部門的問責成為中央環保督察這把“利劍”出鞘後動真碰硬的表現。
問責力度首先體現在問責人數上。據環保部通報,首輪環保督察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3.5萬餘件,累計立案處罰2.9萬家,罰款約14.3億元;立案偵查1518件,拘留1527人;約談黨政領導幹部18448人,問責181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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