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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陳建湘被抓獲現場 |
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記者從湖南新化縣監察委獲悉,針對新化縣公安局民警陳建湘涉槍一案,當地對9名責任人進行追責。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7年12月22日,湖南新化縣發生一起涉槍案件。警方次日通報稱,犯罪嫌疑人陳建湘(男,46歲,新化縣公安局民警)持槍致鄒某(男,36歲,新化縣教育局工作人員)、段某某(男,58歲,下崗職工)死亡。兩人均曾因瑣事與陳建湘發生過小過節。事發後,陳建湘攜槍潛逃。
2017年12月24日下午,陳建湘在新化縣科頭鄉三板橋村被抓獲,現場繳獲手槍一支、彈夾兩個。
今日,新京報記者從新化縣監察委員會獲悉,監察部門針對陳建湘案持續追責,相關責任人中,黨紀立案審查9人。其中,組織處理8人,給予1人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不過,當地尚未公布具體責任人。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