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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左)拜會“監察院長”張博雅(右)。(中評社 梁雅雯攝) |
中評社台北1月29日電(記者 梁雅雯)新科“監察委員”陳師孟和楊芳婉今天上午報到,並拜會“監察院長”張博雅、副院長孫大川。陳師孟只問了張博雅一個問題,政黨團體定義為何?有些政治團體邀請去致詞算不算是不能去的?“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表示,人團法修正後改成政黨法會比較明確。
陳師孟提問時用字非常客氣,開頭就是“我有一個疑問,不曉得能不能請教院長、副院長”,關於公務人員法規定,不能為政黨或政治團體來宣傳主張,他現在不太曉得政治團體是什麼樣的定義,因為他從人團法去看的話,政黨跟政治團體好像是同一個東西一樣?
由於涉及實務法規,由許海泉先代為回答。許海泉表示,若依“內政部”的法規涉及公務員行政中立法規範,委員有相關規定要看紀律規範,裡頭好像也有提到要退出黨派,“憲法”就明定不可以,而“監察院”的紀律規範會有較明確的說明。
陳師孟則直接詢問,他有特別去看所謂政治團體的定義,不過,有時候會有些政治團體邀請他去致詞,這個算不算?許海泉則表示,人團法修正後改成政黨法會比較明確,因為沒有政黨法很多東西都歸在人民團體裡面。
依法規定,“監察委員”共29人,任期6年,馬英九2014年提名張博雅在內的29人,同年7月“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通過18人、刷掉11人;去年3月,蔡英文補提名11名“監委”,日前全數過關。
以結構來講,目前“監察院”有18名馬英九提名的“監委”(包含正副院長),11名蔡英文提名的“監委”。本屆“監委”任期將至2020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