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雷倩臉書全文:
1/29 雖然裝睡的人叫不醒,今天仍盡力把話說清楚。希望所有婦聯會的會員能親自出席自主選擇,共同為這個組織做出可能是最後的決定。下午的記者會很長,把逐字稿附在這裡,也算是留下記錄吧。晚安。
同心協力 共度艱難
107.01.29
各位記者朋友,女士們先生們,我是雷倩,去年10/26由辜嚴倬雲主委指派進入婦聯會常委會,代理主持會議,督導協商。12/22辜嚴主委與葉副主委遭“內政部”以人團法58條妨害公益理由撤免後,由常委會選舉為主委,偕同本會同仁,繼續面對無情的政治打壓。
自從進入常委會起,本人一直以忠於所託的態度、盡力執行常委會決議,包括保護婦聯會組織不被解散清算、會務不致完全停擺、同仁不受政治打壓。12月28日經常委會一致決議,於12月29日由本人代表與“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簽署備忘錄,其中明確記載行政契約須經婦聯會會員大會、基金會董事會同意,始能簽署生效,絕非本人一人所能決定。
現今由於各方勢力介入,讓1/31臨時會員大會演變為類似上市公司爭奪經營權的戲碼,幾乎不可能全由會員姊妹親自參加,以風雨同舟的精神共同決議。為了對歷史負責,也為了讓常委媽媽們和全體同仁不致擔負“投降”的駡名,今天以破釜沉舟的心情,向大家報告行政契約字裡行間那些苦心孤詣、忍辱負重以徐圖後進的想法。
因應艱困 孤軍奮鬥
首先,婦聯會早已孤軍奮鬥將近兩年。105/3/28民進黨“立委”決議“內政部”會同“財政部”調查“勞軍捐”,政府機器開始轉動。因所要求的資料年代久遠實難提供,婦聯會無法提出而被“內政部”警告處分,常委會迅速決定向“行政院”提出訴願。105/11/28民進黨“立委”決議“內政部”三個月內應對婦聯會提出解散處分,常委會積極因應;一個月後105/12/29訴願委員會以“已達妨害公益程度”駁回婦聯會訴願,此路迢遙,目前仍在訴訟中。
就此問題,常委會一邊積極應對,一邊討論各種可能方案,曾經有人提出轉型為政黨的主張,經討論後認為本會由蔣夫人創辦,旨在奉行三民主義,為國為民,人員均屬從事公益人士,轉為政黨不可行。另外,衡諸紅十字會與“救國團”的前例,各種法律手段亦緩不濟急,何況婦聯會有巨額資產,為各方所覬覦,不可能長久以拖待變。
面對時空背景、法規環境、與社會氛圍的劇烈變化,常委會明白原先以“政治團體”登記的組織必須轉型,但在槍彈、鐵鎚與木棒間,在許多組織(如紅十字會、“救國團”、農田水利會) 陸續被強勢政府運用公權力或被廢法、或被凍結資產、或完全喪失自主性的此刻,要如何轉進才能保住公益性的“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要如何才能讓旗下公益團體生存運作?更重要的,面對民進黨中鷹派的各種作為,如何才能確保婦聯會的歷史與尊嚴不被踐踏?
回應社會 延續生機
因此無論是2月提出的自主捐獻約七成資產方案(A案),7月通過的八成方案(B案)、12月底的全捐方案(C案)或九成方案(D案),常委會自始即以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態度,同意捐款用於台灣社會最需要的地方。故台方談判的重點,是在:
1.轉型過程延續“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最終處理是原登記為“政治團體”的婦聯會在解散前,將九成資產捐給指定用途的政府基金,約一成捐給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由該財團法人更名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公益基金會”,延續原組織名稱之繼續運作。
2.政府給予承諾不再追殺:由於所謂婦聯會問題自始即是高度針對性的政治打壓,政府的承諾最難取信於人民,甚至有人主張此一保護傘毫無意義。縱然如此,協商文本前言說明,政府對參與簽約主體之“組織及資產處理方式,依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規定,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不再調查及處分”。且於第五條載明契約簽訂後,就人團法及黨產條例議題,“不再為任何調查及處分”。若政府態度事後有變,台方可據以提出訴訟,較其他訴訟手段為有利。
3.確保服務平台財務無虞:由於婦聯會之分會及旗下基金會多由總會提供業務經費,如發放獎助學金、辦理長照服務、提供聽損兒童訓練、維持華興院童福祉等,一旦進行改組, 其轉型期的財務缺口必須予以補足,以避免服務中斷。這些“內政部”都予以尊重,納入契約。
4.董事會保有獨立自主空間:自始官方對導入公共監督的態度便十分強硬,無論任何方案皆要求1/3政府代表,婦聯會亦於7/24以公文同意1/3政府代表、1/3婦聯會代表、1/3婦聯會提名,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社會公正人士的B案。最終D案的安排是政府機關人員1/3,婦聯會提名人員2/3,較B案擁有更大獨立自主空間。
5.捐款對象符合本會宗旨:B案開始協商時,本會希望捐款給長照、品格教育、榮民福利、青年科學家獎助、傳統戲曲、重大災難、兒童濟助、偏鄉教育、身心障礙等項目。幾經轉折,最終受贈之政府基金為長照服務發展基金200億、榮民醫療作業基金50億、社會福利基金50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基金25億、毒品防制基金25億。
6.歷史紀錄不被蓄意扭曲或糟蹋:此點爭執最久、抵抗最烈。台方為了避免會務財務資料被惡意解讀,成為政治惡鬥的犧牲品,堅拒任何查帳條款、資料移交條款。
繼續為公義與公益奮鬥
如果政府有誠信,簽約後的新婦聯會將保有相當數額的運作經費推動會務,各個基金會的組織與資產不再被政治追殺,各項公益服務持續不斷,基金會董事會除政府機關人員外,原婦聯會將選派本會代表及具社會高度的公正人士,以“財務透明,決策公開,主委普選”方式運作,共同擦亮蔣夫人創辦、辜嚴女士長期領導的婦聯會招牌,繼續為台灣的公義與公益努力。
目前由於外力介入,不唯1/31的會員大會難以順利進行,更有各種耳語放話,意欲以非常手段杯葛翻案,更有人以律師信警告會務人員。婦聯會是一個有格調、有情感的組織。我謹代表身後的所有同仁保證,我們一定會以最專業的態度,依相關規定辦理本次臨時會員大會。希望所有異議者在會員大會充分表達看法,以民主風範尊重不同意見,最終共同決定本會的未來。
對於原先委託出席的會員姊妹,我們很誠心的懇請您務必排除萬難親自到場。因為,週三做的選擇關乎婦聯會的生死存亡。您們對這個組織有奉獻、有感情,有責任在這個關鍵時刻,集眾人智慧,共同用手中的一票做出選擇!
最後,我們知道政府可能即將嚴厲處置婦聯會。報載黨產會發言人說,如1/31行政契約未過,該會將以最快速度立刻召開臨時委員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名下的財產將禁止處分及凍結,非經許可不得動用,其他各基金會也會立案追查,列入下一階段調查重點。
捍衛台灣的民主價值
對此,我們有三點聲明:
一、婦聯會面對民進黨“立委”發動的政治打壓,已孤軍奮鬥近兩年。期間,民進黨“立委”要求政府以公權力強硬處理婦聯會的相關決議高達八項 ,而從無任何他黨“立委”聲援阻止,足證婦聯會絕非任何政黨的附隨組織。
二、有關“內政部”以“未說明資產來源與勞軍捐間關聯,亦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存有妨害公益情事,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撤免本會正副主委,本會已委請律師提出訴願。就檢送勞軍捐相關說明報“內政部”一事,懇請“內政部”考量相關資料確實年代久遠,難以備全。
三、本會代表在黨產會聽證會已多方說明舉證絕非附隨組織、沒有不當黨產問題,如仍遽爾對本會進行行政處分,勢將斷送婦聯會的生機,本會將窮盡一切力量、以所有可能途徑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
婦聯會自創立以來,一直是一個團結一心、為國盡忠、為民服務的優質團體。政府如何對待此一具有歷史高度的組織,必會受國際矚目。所以今天被檢驗的,不止是婦聯會,更是台灣的民主價值。願公義正直的神保佑台灣,看顧蔣夫人在衪心意裡建立的婦聯會!
附筆:
現在積極收委託書的一位“立委”,民進黨八次決議的會議均出席,通過對婦聯會發動攻擊的決議當天,她擔任主席。另一位運作者,就是產生所謂查帳條款、移交資料條款等枝節的始作俑者之妻。
有些人為錢、有些人為權、有些人為湮滅過犯。難怪婦聯會淪為眾人的俎上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