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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發文要求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http://www.CRNTT.com   2018-02-01 11:32:48


  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今天(1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作出頂層設計。《意見》提出,提高教師地位待遇,真正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意見》提出,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

  對民辦學校教師,《意見》要求,民辦學校應與教師依法簽訂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並為教師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對於鄉村教師,《意見》提出,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補助標準,努力惠及更多鄉村教師。

  《意見》還對鄉村教師的住房問題作出規定:加強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讓鄉村教師住有所居。中國教育學會名譽會長、北京師範大學資深教授顧明遠表示,這是一個保障體系,讓教師安心教學,就要給他一個必要的生活條件,特別是在農村,沒有住的地方怎麼教學。所以要優先安排教師的待遇住宿條件,也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保障措施。

  《意見》對高校教師的待遇也做了要求。高等學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對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幫助高等學校青年教師解決住房等困難。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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