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目由白某向單位提議,經會議討論及當時非遺保護中心主任同意後,上報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財政局。
此後單位財務給白某開了150萬元的支票,白某通過鮑某採用虛報勞務費、給鮑某發票等方式將這筆150萬元倒出並用作個人使用,其中,57萬餘元由鮑某幫白某付了購房款,每月給白某銀行卡打勞務費共計30萬元左右,還有部分是鮑某先轉給他人後再轉給白某。
2013年,非遺保護中心和伊禾雅泰公司簽訂了非遺宣傳片項目,總金額15萬餘元,這些錢鮑某以現金方式分幾次給了白某。上述兩個項目均全款撥付伊禾雅泰公司,兩筆錢都是財政的專項經費,但片子最終沒有製作。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