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日電(作者 王鵬)2月28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發布實施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確了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的待遇,以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這是農歷新年後祖國大陸對台工作的“起手式”,既是對中共十九大對台工作精神的迅速貫徹落實,也充分展現了新時代對台工作的新氣象、新作為,必將為擴大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增添強勁的新動力。
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在當天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總結了此次惠台新措施的三個特點,即同等待遇、量身定制和受益廣泛。這些措施的出台,將給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帶來巨大機遇和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值得關注的是,《若干措施》首次詳細列出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台資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和政策引導方向。其中,對於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等方面,均享有與大陸企業、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在土地利用政策、農業支持補貼、小額支付結算、金融征信服務等方面,台資企業也享有同等的政策優惠。同時,大陸市場將面向台資企業大幅開放,允許其參與重大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政府採購及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並明確指出了台資企業轉移升級、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及拓展內外需市場的政策導向。可見,《若干措施》的出台已將台資企業平等視為內資企業,並提供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環境,充分體現了大陸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的真誠意願,彰顯了“兩岸一家親”的重要理念。
改革開放40年來,台資企業赴大陸投資即成為帶動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的重要力量,台商投資日益呈現產業廣泛化、類別多樣化、經營形態多元化、地區分布擴展化、規模大型化等新特征。據商務部台港澳司統計,截至2017年底,大陸累計批准台資企業投資項目10.2萬個,實際使用台資約690億美元,大約創造大陸1100萬個就業崗位。目前,台灣是大陸第二大投資來源地,大陸是台灣最大的投資目的地。台資企業投資還有效拉動了大陸進出口貿易的持續增長,帶動了一、二、三產業的不斷發展。隨著大陸經濟進入新常態,產業結構由“工業經濟”主導向“服務經濟”主導轉變,台資企業在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和資金籌措等方面逐漸遇到了困難。此次出台的惠台新措施“急台資企業所急”“想台資企業所想”,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有利於吸引台灣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核心優勢產業投資大陸,幫助現有台資企業轉型升級,解決台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融資困難、銷售不暢、待遇不足等問題,真正實現“引商、安商、穩商、強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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