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3月1日,外逃行賄人員李某從澳大利亞墨爾本回國自首。這是黨的十九大以後,北京市成功從境外勸返的第一個外逃行賄人員。
李某系北京市中大恒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原過戶專員。2016年3月,因涉嫌對豐台區地方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工作人員趙秀川、王小燕(另案已被宣判)行賄被立案偵查,李某聞訊於3月9日潛逃出境。
李某出逃後,立案單位一直沒有放鬆對其追逃工作,特別是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有力指導和北京市反腐敗協調小組的堅強領導下,北京市追逃辦堅決貫徹“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工作方針,指導豐台區紀委區監委成立專案組,對李某的基礎信息進行深入細致的摸排,通過其親屬,將國內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形勢和寬嚴相濟的政策傳遞給身在國外的李某。經過不懈努力和耐心細致工作,李某表示願意回國自首。
受賄與行賄是一根藤上的兩個“毒瓜”,對受賄要“零容忍”,對行賄也必須“零容忍”。成功勸返外逃行賄人員李某,充分彰顯了“零容忍”的決心。“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將有利於進一步遏制腐敗行為,必須對行賄者特別是通過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進行嚴厲打擊,讓行賄者付出代價。境外不是法外,國外絕不是避罪天堂。無論是外逃受賄人還是外逃行賄人,只有早日回國自首,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北京市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