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二廠。(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5日電/台電公司申請核二廠2號機再轉,歷經一個月審查,原能會今天公布審查結果,確認2號機符合再轉要求,之後將前往“立法院”專案報告,程序完成後就會讓核二廠2號機再轉。
但對此,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等公民團體上個月已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行政院長”賴清德違反刑法第187-2條公共危險罪,今天再度前往地檢署補充控告“經濟部長”沈榮津、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有關專家學者等15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痛批,他們急切想創造福爾摩沙核災,雖然提告改變不了什麼,但他要在法律上留下紀錄,這些人是欠台灣人的。
核二廠2號機2016年5月機組大修後併聯發電,隨即發生跳機事件,台電公司在修復後提出相關報告,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完成審查後,遲遲未能赴“立法院”報告,台電依照運轉規範要求,每18個月就必須進行必要的設備維護與測試作業,在原能會審查同意通過後,2017年10月2日起進行大修工作。
核二廠2號機去年12月完成大修,依照正常程序,2月5日向原能會提出起動申請。
原能會收到申請後,找來內部人員及外部專家組成審查團隊,進行為期1個月審查,總計召開3次審查會議,確認有無程序、設備等需改進注意之處,並實際到核電廠了解狀況。
核二廠2號機運轉執照於2023年到期,裝置容量98.5萬瓩的核二廠2號機若加入供電,有望增加3%備轉容量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