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人口合理布局指標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省、市、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所在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註冊地在東進區域和南拓區域按照20分/年累積計算,北改區域按照10分/年累積計算,其他區域不加分。
引導人口梯度轉移指標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居住地由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及成都高新南區和西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5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10分。
急需緊缺工種(職業)指標
申請人屬於本市年度急需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範圍內的,加10分。
個人貢獻指標
個人貢獻指標分為五個方面:
申請人獲得國家、四川省、成都市黨委或政府表彰,分別按國家級加25分、省級加20分、市級加15分,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包括勞動模範(含享受勞模待遇的)、道德模範、見義勇為模範、工匠等。
申請人在本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上一自然年度年納稅額達到1萬元的加2分;超過1萬元的按每0.1萬元加0.2分累積計算,最高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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