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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表示,警方處理陳抗的原則不變。(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記者 張嘉文)太陽花運動佔領“立法院”案,高院二審昨仍判決無罪,外界質疑占領公署恐成為常態,傳出警方也非常挫折。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尊重法院針對個案判決的論證及決定,警察處理陳抗態度的原則不變,將保障民眾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但如有不法,還是會依法排除,以保障公共利益。
2014年“立法院”審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引發學生、民間團體不滿,占領“立法院”議場24天,台北地檢署依照妨礙公務等多項罪狀起訴學運領袖黃國昌、林飛帆及陳為廷,台北地院以“公民不服從”為理由判決無罪,檢方再度上訴,但二審仍維持原判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葉俊榮受邀列席,葉接受媒體訪問時,對於該判決表示,警察處理陳抗態度的原則不變,將保障民眾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但如有不法,還是會依法排除,以保障公共利益。
至於何謂不法狀況?葉俊榮強調,警察機關行使職權時,會保障集會、言論自由,作法上會合乎比例原則,在此基礎下,每個具體個案情況不太一樣,但會一方面保障權利,另一方面維護更大的公共利益,每個個案都會不斷精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