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蔡英文當局不應見獵心喜,而應該深刻認識到,美國出台“與台灣交往法”的真實目的只是把台灣當成對抗中國大陸的一個籌碼和棋子而已,其出發點只是美國利益而非台灣利益。而且從該“與台灣交往法”的具體內容來看,這部“法律”並沒有法律強制約束力,因為裡面的很多內容都只是表達“國會意見”或是“政策宣示”,不具法律約束力,並沒有必然要求行政部門必須執行這項法案,來進一步提升美台關係。另外,從具體措辭來看,美國也是有意玩弄文字遊戲,只是“鼓勵”美台高層人員往來,至於是否會落實,依然存在著巨大的變數。
所以蔡英文當局應該認清客觀現實,不能陷入對美國的一廂情願當中。若是誤以為可以挾洋自重,拿“與台灣交往法”當做“護身符”來進一步推進“台獨”行徑,挑釁兩岸關係,最終必然會引火燒身,到頭來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