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廣東省消委會訴稱,自2017年8月開始,廣東省消委會陸續收到消費者關於悅騎公司押金逾期未退還的投訴。截至同年12月8日,廣東省消委會共收到消費者對被告的投訴2952件(不含來訪)。悅騎公司未及時處理廣東省消委會轉辦的投訴。廣東省消委會在處理投訴過程中先後兩次向悅騎公司詢問押金不能按時退還的相關問題。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截至2017年10月16日,廣東省內申請退押金的小鳴單車用戶數為321681人,已收到押金退款的用戶數為271806人,悅騎公司逾期退還押金或未退還押金給消費者的人數眾多。在眾多消費者投訴押金退還已經構成逾期、構成嚴重違約的情形下,悅騎公司仍接受不特定的消費者作為新用戶註冊並繼續收取押金,這表明被告涉嫌對逾期退押金持放任態度,仍涉嫌對後續不特定多數新用戶存在侵權的故意。被告悅騎公司在提供小鳴單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中拖延退還用戶押金,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財產安全保障權,應立即停止此種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的行為。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悅騎公司收取消費者押金但未按規定開設押金專用賬戶與企業自有資金進行嚴格區分,未實施專款專用,致使押金處於無人監管、可隨意挪用的狀態,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構成威脅,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在廣東省消委會調查押金管理相關問題時,悅騎公司確認其押金賬戶開設在華夏銀行廣州分行,賬戶性質為銀行托管的資金賬戶。廣東省消委會經向華夏銀行廣州分行發函了解,悅騎公司開設的資金賬戶為一般賬戶,不是第三方監管的銀行專用賬戶,其收取的消費者押金沒有實施銀行托管。悅騎公司對消費者、消費者組織均未能履行真實告知義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悅騎公司的侵權行為給消費者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消費過程中造成不便,消極處理和拒不退還押金的行為也給消費者造成了精神上的困擾和不必要的負擔,被告應公開賠禮道歉。
為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悅騎公司立即停止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的行為;被告對消費者押金實施專款專用、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第三方監管措施,並向消費者完整披露;被告對新註冊消費者採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務;被告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及廣東省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等;本案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由被告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