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傳銷窩點後,打傳工作人員會將涉傳銷“下線”人員統一送至反傳銷教育基地。傳銷人員自願簽訂《權利義務簽收書》後即可接受24至48小時的學習幫扶教育。
涉傳銷人員林斌是接受反傳銷教育的一員。
出生於1994年的林斌是廣西桂林人,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湖南長沙工作。2017年8月初,林斌在朋友的邀請下來到武漢。其間,朋友帶著林斌住賓館、逛景點,告訴他如何發大財。幾天後,洪山區打傳專班在組織清查行動時將林斌等人抓獲。
“以前以為限制成員人身自由、敲詐勒索才是傳銷,沒想到洗腦式宣傳也會讓人誤入歧途,我差一點就投錢了。”林斌在心得體會裡寫道。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魯立東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傳銷組織團夥人數眾多,組織層次分明,在以往打擊傳銷工作中,對傳銷“下線”人員多採取口頭教育後遣返的方式,但這些涉傳銷人員並未真正認識到傳銷危害,往往會“回流”或者到其他地方繼續從事傳銷活動。
“傳銷組織通過洗腦方式拉人頭參與傳銷。我們在打擊傳銷後建立反傳銷教育基地,旨在對清查發現的涉傳銷人員進行‘反洗腦’,動搖傳銷組織團夥的‘下線’。”魯立東說。
洪山區反傳銷教育基地負責人熊斌介紹,基地成立以來,已累計教育遣返110批次2000餘人。
“基地成立初期,多時一天有140餘名涉傳人員,得分批安排教育。”熊斌說,隨著打擊傳銷工作的深入推進,傳銷人員數量明顯減少,“回流”現象得到較好控制。
鏟除“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