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4月3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市交通運輸局財務處原出納會計顧超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並當庭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顧超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該案的宣判,標誌著江蘇“留置第一案”順利辦結。
時間回到1月31日,當民眾爭相抬頭觀賞超級藍月全食時,無錫市紀委監委辦案點訊問室燈火通明,調查人員正埋頭調查案件。
“手機一個,車鑰匙一把,掛件一副……”
“掛件是什麼顔色的?”
“藍色的!”
“標注一下!”
在案件監督管理室人員的現場監督下,案件調查組成員在顧超隨身物品保管登記清單“掛件”字樣後,加寫了“藍色”。
“經江蘇省監察委員會批准,無錫市監察委員會決定對你採取留置措施……”兩名案件調查組人員在莊嚴的國徽下,對顧超宣布實施留置措施。
“哢、哢、哢……”,攝影、錄像人員在宣布留置措施現場,全程錄音錄像,不讓一個環節“留白”。
案件調查組人員隨後通知了顧超家人和所在單位。臨近子夜,無錫市紀委監委發布了顧超被留置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