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非國際刑警組織成員 打詐仍需兩岸合作
不少民眾也批評,台灣司法縱放嫌犯,詐騙犯乾脆送到對岸“關一關”,但事涉台司法主權,外交法務單位當然不會鬆手。曾處理肯亞案的駐印尼代表陳忠說,他明白民眾對詐騙嫌犯深惡痛絕,但是基於維護“國家”、政府的司法主權及司法管轄權,“非要這樣做不可”。
有關司法輕判的爭議,“法務部長”邱太三接受中央社專訪時也頻頻喊冤,他表示,跨國犯罪涉及海外證據取得困難,以及對岸搶走台嫌導至無法取得被害人筆錄、卷證不完整等問題,造成台灣法院“判不下去”,這是因為台灣司法審判遠比對岸嚴謹;事實上,從2014年起經3次修法後,台灣的詐騙案刑度並不算輕,曾有詐騙犯被重判18年。
台灣詐騙集團流竄全球10多年,至今仍在天涯海角使用網路電話、簡訊與電郵犯案,規模日益擴大,受害者早已不限於兩岸民眾,更有台灣年輕人以遊學為名出境“短期詐騙”,成為跨國治安議題。
設法擴大國際參與及兩岸合作,仍是終結詐騙的必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