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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領銜提案的“反妨害司法”公投案合乎規定,將拚年底選舉一併投票。圖為馬英九17日在東吳大學演講情形(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4月18日電(記者 倪鴻祥)“中選會”17日審議14項公民投票提案,馬英九領銜提出的“反妨害司法”等4個公投案獲得認可,將函請戶政機關15日內查對提案人名冊,只要後續程序都順利,即可進入連署階段。但依目前進度,想搭上年底選舉一併舉行公投,得在3個月完成連署才有可能。
“中選會”認可馬英九的“反妨害司法”公投案後,將函請戶政機關15日內查對提案人名冊,完成查對後送回“中選會”,相關立法及行政機關必需在30天內提出意見書,之後才會進入連署階段,提案人在6個月內完成連署送交“中選會”審核通過,才能在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
馬英九的“反妨害司法”公投案若要搭上11月24日全台縣市九合一選舉一併實施公民投票,得在10月中旬經“中選會”公告成案,反推時間得在3個月完成28萬1745人有效連署才有可能。
公投法規定,依2016年“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1878萬2991人計算,公投提案門檻為選舉人總數0.01%,即1879人;連署門檻為1.5%,即28萬1745人;通過門檻為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即為通過。
涉及“憲法”領土變更爭議、“以“台灣”(Taiwan)為全名參加國際奧運及運動賽事”的公投提案,已提前在3月23日審議通過成案,因此正進行第二階段連署程序,若能順利完成連署,該案就有可能搭上年底選舉一併投票。
《公民投票法》2017年12月12日完成修法後,整個提案、連署、通過的門檻都大幅調降,公投提案量因此大幅增加,“中選會”17日下午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4項全台性公投提案,其中4項提案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15日內查對提案人,另10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通過的4項提案,除了“反妨害司法”外,另外3項分別是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以及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提出的“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