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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台北市議員參選新人游淑慧、徐巧芯、鍾沛君、黃子哲、林冠勳等五人,至北檢按鈴告發吳茂昆。(中評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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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台北市議員參選新人游淑慧、徐巧芯、鍾沛君、黃子哲、林冠勳等五人,至北檢按鈴告發吳茂昆。(中評社) |
中評社台北4月18日電(記者 張嘉文)針對準“教育部長”吳茂昆過去在大陸機構任職或開講座等爭議,藍營北市議員參選新人游淑慧、徐巧芯、鍾沛君、黃子哲、林冠勳等五人,今天至北檢按鈴告發吳茂昆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等,吳茂昆將有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眾人呼籲北檢能發揮偵辦馬英九案、管中閔案一半的力度,相信案情就能很快水落石出,不要辦藍不辦綠。
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辦公室主任游淑慧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二款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從目前已揭露的資訊可知,吳茂昆至少在兩間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的機關 (構)任職,這已屬明顯違法,希望北檢儘速分案調查。
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鍾沛君說,日前她已踢爆吳茂昆曾任中國科學院顧問,而根據陸委會93.3.1陸法字第0930003531-1號函所示,中國科學院正是陸委會明令禁止任職的大陸機構之一,這部分毫無爭議。昨日又有網友爆料吳茂昆曾於2004年擔任“國科會主委”期間在大陸國防軍用公司“西部超導”當技術顧問,而根據2010年該公司融資募集公開說明書依然將吳茂昆列入技術顧問一職,這間公司是不是屬於大陸地區的“軍事”機構?是否涉及洩漏國家機密罪?是否有違法兼職的問題?這些都急需儘速釐清。
黃子哲解釋,吳茂昆在中國科學院與西部超導擔任“顧問”的時間,如果是在“國科會”、東華大學校長任內,或是退離職未滿三年內,就有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0條第2項,而有“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而若因此洩露國家機密,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3條更是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英九辦公室主任徐巧芯最後呼籲北檢,除了要在最短的時間啟動調查外,也應該由檢察長邢泰釗來親自指揮辦案,只要北檢能發揮偵辦馬英九案、管中閔案一半的力度,相信案情就能很快水落石出,全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希望北檢不要辦藍不辦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