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日前印發
本市將建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
近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聯合印發《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對本市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作出部署。方案中提出,本市將建立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
主要治理無證無照的培訓機構
本次治理行動方案提出三大任務,即治理行業亂象、規範辦學行為和消除安全隱患。在治理行業亂象方面,明確提出將主要規範治理無證無照、證照不齊全但實際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以及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從事教育培訓活動的社會組織。
在規範辦學行為方面主要規範治理:辦學方向、教學內容、辦學行為違背黨的教育方針,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管理混亂,提供虛假資質、發布虛假廣告或進行虛假宣傳,違規招生、違規收費,抽逃辦學資金、非法集資等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同時,在消除安全隱患方面,主要規範治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
嚴查校外培訓與中小學校入學掛鈎
方案還明確了不同情況的整改措施。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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