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表示,有必要加強穿透式監管,針對符合“證券”特征的ICO項目,無論其對外如何表述,都依據證券的相關規定要求加以監管。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於有問題的境外ICO項目,無論其運營主體和主要負責人國籍如何,都將其主體和相關責任人列入黑名單,禁止或部分限制其今後在境內開展活動、從事相關金融業務。還可以開展跨境監管合作,與世界其他國家共同採取措施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在業內人士看來,對ICO及虛擬貨幣的嚴監管並不表示對其背後區塊鏈技術的否定。從長遠來看,這將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發展營造更加穩定的市場環境。
(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