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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行法》之後的中美關係和兩岸時局
http://www.CRNTT.com   2018-06-30 00:13:56


 
  (四) 適時啟動“非和平方式”手段,促成最終和平統一目標實現。

  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最好方式是和平統一,這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關鍵問題是要理性分析和平統一的目標如何才能實現。

  周公吐哺,天下歸心的場景並不會必然地存在於兩岸關係之中,和風細雨式的“和統”在現實中並不存在。融合,實際上是力量和道義之下的融合。兩岸關係只會在力量和道義的漸進認同下,緩慢地融合。

  筆者認為和平統一目標的實現有三種選擇:一是自願和談。兩岸都有統一意願,平和理性地坐在談判桌前,共同協商和平統一的制度安排;二是被迫和談。台灣一方迫於大陸的強大實力,美日難以依靠,無法堅持台獨目標,被迫和談;三是自救和談。大陸動手,適時啟動了非和平方式,台灣處於現實危急狀態下的自救和談。三種選擇,第一種選擇基本不可能實現;第二種選擇時間太久,成本太高,變數太大;第三種選擇才是現實的。

   非和平方式的本質。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是以武力為後盾的解決方式:一種是戰爭方式直接解決;一種是以武裝力量為支撐的其他方式的組合運用。以非和平方式作為解決台灣問題的手段,是一種道義。道義所在就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神聖使命,又可以與真正意義上的戰爭保持必要的距離,是維護台灣民眾長遠根本利益的“次好”選擇;為了“改變”,做好使用非和平方式的萬全準備,把箭搭在弓上,引而不發,使“改變”成為可能。 

   台灣問題以非和平方式解決(不必然是戰爭)的概率大大超過以台灣方面主動回應和平協商方式解決的概率。一是當台灣能夠“混下去”的時候,絕不會與大陸協商,台灣兩黨長期的作為,都已經斷了自己的後路,誰與大陸協商,誰就是“賣台”,誰被反對黨和民眾指認為“賣台”,誰就要失去選票,丟掉政權;二是只有在民生和經濟崩潰的情況下,民眾有痛感,媒體有痛感,台灣兩大政黨無計可施,四面楚歌的情勢下,兩岸的協商才存在可能性。

   以戰爭手段解決問題,也是大陸的法律政策框架中可以選擇的方式 。指導思想上要以台灣問題有可能出現最壞情況為基礎,如若在指導思想上輕信不會出現最壞的狀況,反對遏制“台獨”的鬥爭就將出現偏差。非和平方式的最高等級是武力解決,大陸絕不會輕率動武,而是做好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各種萬全準備。以萬全之策,促使台灣政治生態的變化。 “以武保和、以武促統、以武懲惡,以武防範最壞的狀況發生,以武準備收拾最壞局面的出現”。必須準備最壞的一手,才能出現最好的結果,這就是底線思維。做好使用非和平方式的萬全準備,和平統一或有可能。

  五、對台、對美鬥爭的策略舉措、工具箱與武器庫

  (一)糾纏之中的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

  《台灣旅行法》出台,更加清晰地顯示美國對華遏制戰略:以抹黑中國制度和培植、資助反對勢力異見人士,在港澳西藏等問題上給中國製造麻煩,製造政治對立;在意識形態價值觀博弈;正在升級的經貿制裁;軍事挑釁(南海、東海、台海),在諸多可以遏制中國的戰略舉措中,在台灣問題上侵害國家主權,干擾中國和平統一大業,是美國對華戰略中的最具分量的板塊,也是中國對美外交鬥爭的重點領域和容易出現失控的危險領域。顯然,我們並不樂見的事情已經發生了,美國侵犯中國的核心利益的舉動不斷升級,赤裸裸且肆無忌憚。

  中美關係從博弈到對抗下的兩岸關係格局,特朗普已經徹底撕開了中美關係所有友善禮儀的面紗。美國按照自身的戰略利益邏輯,台灣是扼制中國的分量最重的一張牌,損耗中國資源,拖慢中國發展速度,避免中國的崛起和超越削弱美國的實力,擔心失去主導世界的霸主地位。在兩岸關係上,美國和台灣打配合,民進黨追求實獨,美國在“一中”幌子下坐實“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內部的主要政黨和民意已經形成穩定結構,內部主動改變已無可能。在此背景下,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鬥爭已經上升為主旋律,大陸反制若無力道,將被老美和台獨看輕。

  (二)打壓懲治台獨,管控美國。

  中美關係仍然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雙邊關係,避免中美關係出現失控,特別是發生戰爭衝突,不再取決於中國的妥協和忍耐,而取決於中國的實力與決心。仔細分析中國大陸、台灣和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價值目標:首先是中國大陸在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問題上沒有退路。其次,民進黨和蔡英文當局在維持台灣實際獨立問題上並無退路。維持現狀,就是維持台灣有領土、有人民、有國際空間的實際獨立。在台灣當局看來,法理台獨並不緊迫,抱緊美國大腿,將分離意識變為台灣共識,體現民意和民主的“台灣價值”,避免武統出现。民進黨和蔡英文政府在一定意義上實現了上述目標。再次,美國遏制中國、阻礙中國崛起更無退路。實力是較量鬥爭與管控的基礎,與美國在鬥爭和實力較量中維持平衡,盡力防止破裂和衝突失控,這是中國對美的基本戰略基點。對台獨的打壓和管控,重點是打壓的力度,一定要夠重夠疼,同時又讓老美出手不便,助力無能。在徹底解決台灣問題後,就抽掉了那顆可能引爆中美全面衝突甚至戰爭的引信,實現中美關係的基本正常化。

  (三)厚植實力,積極作為。與美國不講道義,講實力,以實力對實力。

  在實力達成情況下,堅決回應和重挫台獨勢力,打美國政客的臉。以反對遏制“台獨”的“主動”與“主導”,更加積極主導兩岸關係,改變消極應對局面。特別是在對台策略方面,加強政策的主導性,在策略和舉措層面發力,管控台灣當局和極獨勢力。要強調“反對與遏制”行動的主動性和主導性,要謀劃和實施對“台獨”分裂活動具有主動、主導、若干“波次”、強度不同、連續不斷的積極作為;也就是要有“反對與遏制”的方法、策略、手段、工具的“主動、主導、靈活”的使用和實施。

  新近出台的三十一項惠台政策是面對民眾民生,其作用將加快兩岸經濟社會融合,雖為柔軟,卻讓執政當局驚恐。當然,硬的一面還未呈現,硬的一手一旦祭出,就得讓台當局和台獨勢力有痛感。

   (四)以利益博弈利益。

  中國是禮儀之邦,對待赤裸裸霸權主義的美國,講道義禮儀甚是多餘。《台灣旅行法》出台後,在國家和平統一大業實現之前,中美關係形成了新的歷史格局——在實力支撐、利益計算之下的國家關係。對美國關切的國際問題,不輕言合作,要以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作為和表現重新考量和計算,講求對價,不與便利,守好國家利益邊界,對美外交資源不要過多投入,經貿關係上精打細算,不要過度與讓,搞“溢出效益”。在兩岸關係上的博弈,對付美國打台灣牌,對付台灣當局和極獨勢力,同樣也精準算計利益和效益,一切有利於促進和平統一的政策舉措,成本效益匹配,堅決果斷出手。對可實現的利益不足,成本過高時繼續隱忍,積攢實力,注意鬥爭策略,不打無把握之戰。

  (五)“負面清單”與“危機管理”。

  對台灣當局和公權力政治人物開列不得作為的“負面清單”。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民意機構、政府官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違背“兩岸同屬一中”的政治原則,鼓吹如下觀念或推動相關政策、措施:如一中一台、一邊一國、台灣法理獨立、台灣事實獨立;2.進行“全民”公投,變更領土範圍、將固有領土出租出借給外國或外國政治勢力;3.與外國勢力勾結,締結危害大陸戰略安全和兩岸和平的戰略聯盟,採購對大陸戰略利益有重大傷害的軍事裝備(如薩德反導系統);4.廢除“台獨”史觀的教育課綱,割裂兩岸歷史文化,美化日本殖民統治、抹殺日本殖民罪行。

  台灣的政黨及其領袖、公職人員,有以上行為之一者,即可視情節輕重與後果,認定構成分裂國家犯罪,在採取非和平統一方式或其他措施統一國家時,應當對這些實施“台獨”犯罪的政黨、公職人員根據相關法律予以刑事追訴。非政黨政治人物,非公權力機關人物,從事學術研究的,不在追訴之列。

  大陸要設計“危機管理”的指標體系,當台灣政治人物、公權力機關嚴重違反“負面清單”所列禁止性規定,或台美關係出現重大事變時,宣佈和平統一進入“危機狀態”,根據台灣政黨、政治人物、民意變化的情勢,根據危機狀態的風險,定期公佈“危機指數”,如果危機指數“爆棚”,大陸將果斷啟動“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六)破解“台獨”勢力“對抗圖利”的政治操作,制定體系化的對台政策自助餐。

  顯然,當前對台策略的總基調是全面加大對台灣公權力機構和主張“台獨”分裂政治人物的管控和懲戒。大陸要對“台獨”政黨、人物推行“台獨”分裂行為作出明確、清晰的懲戒性回應,使“台獨”危害顯性化。使民眾認清“台獨”沒有前途、沒有出路,不予投票,進而切斷“台獨”政治人物從政之路,不給“台獨”政黨、“台獨”人士推行“台獨”分裂活動提供任何可能獲利的空間,搞“台獨”必受挫,搞分裂必受損。

  大陸要有足夠的懲戒手段,瓦解“對抗圖利”的政治操作。及時有力祭出各種懲戒手段,讓“台獨”、政黨政治人物對抗無利,對抗一分,減利一分,全面對抗,全面減利。

  在堅持對台大政方針的前提下,大陸可以出台體系化的可供台灣社會選擇的對台政策“自助餐”。所謂自助餐,是指根據台灣社會對兩岸關係所呈現的不同形態,堅持鬥爭策略和鬥爭舉措的多樣性:明示大陸主導兩岸關係走向的堅定意志和力量,告知台灣社會不同的政策舉措的“自助餐”所端出完全不同的親善或懲戒的“菜品”。如台灣的執政黨和公權力機關、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認同“九二共識”,認同“兩岸同屬一中”的核心意涵,大陸的對台政策和措施是以合作交流為基調之下的政策舉措;反之,不認同“九二共識”,不認同“兩岸同屬一中”的核心意涵,堅持分離分裂對抗,大陸則要祭出以鬥爭懲戒為基調的政策舉措。

  (七)融合和緊縮——不同時空的策略差異。

  兩岸的經貿關係,我們不妨換個角度審視。大陸與台灣同文同種,同根同源,血肉相連。大陸對台經濟政策有兩個基本點,一是互利關係,發展經濟對兩岸人民都有利;二是爭取台灣人民的民心,有利統一大業。祖國大陸對台灣人民而言,從來不存在制裁問題,但是台灣民進黨當局反對兩岸經濟社會融合,推行“新南向政策”,大陸當然可以順水推舟,放緩與台灣的經貿合作。對台商,只要不主張分離分裂,應當繼續深化各項“惠台”的法律政策,鼓勵台灣核心產業到大陸發展,持續增進擁護和平統一的台灣同胞福祉和親情,對台灣島內民進黨執政的地方縣市,實行經貿關係的階段性全面緊縮。這是對台灣大部分被“台獨”政策裹脅的民眾政策性的啟蒙,讓民眾自行進行不同政策後果的選擇和比較。兩岸關係是對立還是融合、是團結還是對抗、是統一還是分裂、是和平還是戰爭?所有民眾都有直覺的利益判斷,这也是應對民進黨當局在政治上搞“台獨”,而在經濟上對大陸的優惠照單全收的一種策略性回應。緊縮是臨時之舉,未來台灣問題解決了,經濟上區域合作會更加緊密。

  六、結語

  今天我们比任何時期都更加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台灣旅行法》的出台,使兩岸關係和中美關係空前複雜而嚴峻。在此重要節點之上,台灣問題的現實緊迫性比任何時候都更加引發海峽兩岸中國人和全球中華兒女的關注,對大陸而言,任何脫離兩岸和平統一的現實的理論、學說、政策、措施都會對和平統一的偉大事業產生不利影響,加深對影響兩岸和平統一各種情勢進行分析和評估,提高對台灣時局的判斷的科學性,是制定正確的對策、策略,研擬反對、遏制“台獨”的策略、舉措所不可或缺的研究領域,本文的一些觀點論述,旨在尋求“克難前行,持續推動和平統一進程”的方法和路徑。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8年5月號,總第2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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