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2日電/南粵春來早,鼙鼓催征程。隨著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外逃人員張某業、溫某相繼從加拿大、美國歸案,一批外逃多年的腐敗分子陸續被抓捕歸案,廣東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迎來良好開局。今年以來,共追回外逃人員46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和職務犯罪嫌疑人19人。
數據見證了廣東開展追逃追贓工作的永不懈怠:2015年,追回128人;2016年,追回147人;2017年,追回170人。自2015年啟動“天網”行動以來,廣東已追回各類外逃人員491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107人、“百名紅通人員”5人。
監察體制改革注入新活力
在中央追逃辦和廣東省委領導下,廣東省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堅決貫徹落實“要結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斷健全體制機制,強化工作力量”要求,強化追逃追贓機構建設,理順追逃追贓工作機制,馳而不息推進全省追逃追贓工作,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正日益轉化為追逃追贓的治理效能。
“要完善市級紀委監委追逃職能,嚴格落實追逃責任,健全工作機制,著力提高追逃能力和成效。”廣東省委書記李希強調。
廣東省監委組建籌備期間,明確省、市兩級監委必須設立追逃追贓專門機構。省紀委監委成立第八紀檢監察室,承擔省追逃辦工作職責,統籌協調全省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均成立市紀委副書記為主任、紀檢監察室為工作部門的市級追逃辦,實現了市級追逃追贓機構全覆蓋。“省、市兩級追逃辦融合了紀檢和檢察機關轉隸人員,專業結構更為合理,工作措施更加多樣。”省追逃辦負責同志介紹。
全省各級監委在承接檢察機關相關職能、做好人員轉隸的同時,對檢察機關立案、涉嫌職務犯罪的公職人員外逃案件,分類梳理登記、建立管理台賬,重新逐案明確案件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確保追逃追贓工作有序銜接、不漏不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