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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旺角暴亂參與者之一——梁天琦(圖片來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香港高等法院18日裁決,兩名旺角暴亂參與者梁天琦、盧建民暴動罪成立。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包括梁天琦、盧建民在內的數百名暴徒在旺角與警方爆發嚴重衝突,造成100多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警務人員。香港警方在旺角暴亂後拘捕超過90人。
針對梁天琦等5名被告的訴訟於今年1月18日開庭。梁天琦被控兩項暴動罪、一項煽惑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其餘4名被告則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罪名。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其餘4人均不認罪。
香港高等法院經過多日陪審團審議後對該案做出裁決:梁天琦一項暴動罪成立,盧建民一項暴動罪成立,另兩人的暴動罪陪審團未達成大比例裁決,一人罪名不成立。
此前,多名旺角暴亂參與者被定罪及判監。2017年3月至今,香港法院已判處近20名暴徒暴動罪成立。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