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中紀委再對環保問題利劍出鞘。
23日,中央紀委通報曝光了六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包括天津津南區原副區長陳波、河北寧晉縣副縣長李風傑、江蘇灌南縣委書記李振中在內的55名領導幹部被問責,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分甚至被免職。
這份通報措辭嚴厲,“狠話”頻出。通報指出——
這些地方和單位的負責同志政治站位不高,作風不嚴不實,抓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不強,重經濟效益、輕環境保護的錯誤政績觀猶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導致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對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的行為查處不力,嚴重偏離了中央決策部署,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必須嚴肅查處問責。
值得注意的是,通報中還特別強調,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這場大仗、硬仗、苦仗提供堅強紀律保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重大政治任務。這也意味著,今後各級紀委對環保領域的追責問責力度必將持續加大。
眾所周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十九大提出的我國全面建成小康決勝時期的三大戰役之一,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
保護生態環境,中央不遺餘力。“1048人被問責,其中省部級幹部3人,廳級幹部159人,處級幹部464人……”這份涵蓋從省部級領導到縣處級幹部的問責清單,是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陝西、甘肅七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後的“成績單”。
問責背後,暴露的是監管的層層缺位。如此不作為、亂作為、陽奉陰違,是對黨和國家事業的極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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