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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魔咒與香港法治的“戴耀廷難題”
http://www.CRNTT.com   2018-07-09 00:24:52


“港獨”言行嚴重觸犯“一國兩制”底線,在這個問題上沒有退讓空間。(圖片來源:香港《星島日報》)
  中評社╱題:港獨魔咒與香港法治的“戴耀廷難題” 作者:田飛龍(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高端智庫駐站研究員

  占中運動不僅是香港泛民主派之“民主回歸論”的極限發揮,更是香港法治權威性由盛轉衰的分水嶺。這種盛衰變奏,不是指香港法治喪失基本的規制能力,而是指香港的“違法性禁忌”被打破,公義理由可以支持違法,運動無罪,造反有理,法治進入了一個與“泛政治”氛圍相糾纏的複雜時段。戴耀廷將“公民抗命”引入香港,自身及其擁躉或以“盜火者”自居,但對於“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而言,尤其是對於香港法治而言,則有著長遠的結構性損害。

  一、前言

  “占中”並不如煙。占中運動不僅是香港泛民主派之“民主回歸論”的極限發揮,更是香港法治權威性由盛轉衰的分水嶺。這種盛衰變奏,不是指香港法治喪失基本的規制能力,而是指香港的“違法性禁忌”被打破,公義理由可以支持違法,運動無罪,造反有理,法治進入了一個與“泛政治”氛圍相糾纏的複雜時段。這一切都與戴耀廷有關。在戴耀廷之前,香港的政治精神與公共文化中並沒有所謂的“公民抗命”,香港法治在“一國兩制”與普通法的平衡體系下運轉良好,香港人的繁榮穩定與自由權利得到充足保障,其國際排名和聲譽穩居前列。戴耀廷將“公民抗命”引入香港,自身及其擁躉或以“盜火者”自居,但對於“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而言,尤其是對於香港法治而言,則有著長遠的結構性損害。戴耀廷並非曇花一現,在後占中時代不斷以“選舉工程師”身份,通過“雷動計畫”、“風雲計畫”等掌控香港反對派的選舉協調尤其是支持本土派的政治競逐。在2018年4月初的台灣“五獨論壇”上,戴耀廷更是以中國崩潰、香港建國作為香港民主運動的未來思路,並將香港民主化與反國家專制重新連接,刺破“一國兩制”的內在共識與平衡。

  問題是,香港法治至今對戴耀廷束手無策。從中央到香港建制派,固然自始至終都從寬泛的政治立場批判戴耀廷破壞法治、助長港獨,但這種批判並未實質性遏制戴耀廷繼續從事的政治反對行動。建制派亦藉此反復呼籲重啟“23條立法”以絕後患,但這是一個更加艱難的政治議題,在香港社會可能觸發進一步的對抗與撕裂。甚至“順理成章”的國歌法與“一地兩檢”決定之本地立法都處於複雜的對抗博弈之中。戴耀廷的占中案件涉嫌煽動非法集結及擾亂公共秩序相關罪名,但至今未出判決;而其最新的煽動港獨言行涉嫌《刑事罪行條例》上的“煽動罪”,但特區政府律政司未能及時啟動檢控,部分原因在於勝訴信心不足,害怕於普通法上無足夠理據,害怕法院乘機對這一罪名條款進行違憲審查,手足無措,更形被動。

  這就造成了香港法治的“戴耀廷難題”,一種有著顯著社會危害性並觸及基本法憲制秩序的法律問責難題。然而,即便沒有23條立法,是否香港現有法制對戴耀廷相關行為就完全無法追責呢?是否香港法官就完全沒有解釋空間來形成關於“煽動罪”的判例法,從而對類似港獨言行加以本地法律規制呢?以及更進一步,中央對破壞“一國兩制”的港獨行為是否就完全沒有合法的行動理由與空間呢?我覺得這些問題並非不可以在法理與法治實踐上做切實而負責任的考慮,同時香港普通法也需要適度發展出兼顧國家利益及維護基本法整體秩序的法理學,而不是一任其權利本位保護邏輯而罔顧作為中國基本法秩序一部分的規範性定位。本文擬從港獨的演變、港獨的行動化及基本法對港獨的規制路徑三個層面探討香港法治如何回應這一“戴耀廷難題”。      

  二、港獨的前世今生:來源與發展

  曾有人戲稱甚至抱怨前任特首梁振英先生是“港獨之父”,因其強硬立場製造太多對立面及惡化香港政治生態,今天看來這種指責是沒有任何根據的。但對於“港獨”,確實長期不受重視,認為僅僅處於一般的學術自由或言論自由範疇,或者是受到本土主義的寬泛掩護。“港獨”至今仍然受到所謂學術自由或言論自由的寬泛道德保護甚至法律保護。2015年初,梁振英先生在施政報告中明確批評港獨刊物《香港民族論》,算是正式揭開了這個面目模糊之物的本相。“港獨”以“言論”形態,托庇於“本土”土壤,有時確實難以一眼看穿,但隨著香港的本土分離主義運動愈演愈烈,尤其是2016年初的旺角暴亂及2016年秋的立法會選舉與辱國宣誓風波,使得既往的模糊性與曖昧性被掃清,“反港獨”成為基本法秩序面對的現實性任務。  

   “港獨”從“暗獨”走向“明獨”,以及在香港特定之政治文化氛圍中,“明”與“暗”之間本就缺乏足夠清晰的規範邊界,因此對“港獨”的估計就不能僅僅從直接喊出赤裸裸口號及做出相應行動的人數來判斷,而需要綜合權衡及防患於未然,所謂“風起於青萍之末”。回歸之初,“港獨”未能獨樹旗幟,受到基本法體制及當時民主運動主流之“民主回歸論”的雙重節制。但“港獨”並非完全沒有政治意識或淵源,而是暗藏於保育運動之中,以及在“民主回歸論”寬泛譜系中充當激進一翼,對“民主回歸論”展開理論和路線上的批判性鬥爭,一旦前者失勢,“港獨”必然走向前台。從陳雲的“香港城邦論”,到戴耀廷的“公民抗命論”,再到聲勢浩大的占中運動及後占中的本土分離運動,“港獨”從潛伏狀態轉入地上鬥爭並在反對派內部逐步奪取話語權和領導權。這一過程正是香港保育運動政治化及民主運動激進化之合流的過程。  

  從歷史淵源來看,香港在二戰之後即有“馬文輝自治運動”,這一運動有“港獨先聲”,也被港獨勢力藉重為其重要來源。“六七暴動”之後,香港社會本土意識與本土主義滋長,香港由長期的“難民社會”向“本土社會”轉型,港英的“行政吸納政治”式柔性威權統治利用了香港本土社會的成長契機,牢固培養和塑造了香港本土社會的精英價值觀,結構性挫傷了香港愛國愛港力量的政治成長。1980年代初,中英香港問題回歸談判期間,英國人明確考慮過以“新加坡模式”處理香港問題的可能性,而部分香港精英亦有回應行動,儘管在中國主權立場上未能得逞,但卻給香港社會一個過分的政治念想,認為“獨立”也是選項,回不到“殖民”就走向“獨立”。1984年開始的代議制民主改革及1989事件之後香港民主運動的政黨化與綱領化,為香港的“泛民主派”長期抗爭打下了基礎。1997年香港回歸,香港民主黨提出“不撤退,不倒退”,堅持民主抗爭,但並未直接涉及港獨。

   回歸以來,“港獨”長期潛伏於保育運動及民主運動的激進化脈絡之中,但還主要是依附性的,不具有主流地位,也不可能公開活動。香港的本土主義,就其基本的精神氣質而言,是一種“愛港主義”的泛化,但這一樸素的鄉土主義未能嚴格約束於社會層面,而遭到香港反對派的政治利用,逐漸擴展為一種針對國家權力的反抗運動。香港社會內部始終存在著一種來源於殖民史觀的“價值驕傲”,以“完全自治”和“完全國際化”對抗“一國兩制”內在的融合趨勢,反“一地兩檢”這樣的非理性、無民意基礎的政治抵制行為就是顯著例證。保育運動本是環保範疇的良性運動,但保育的領導者、論述綱領及具體的保護內容則與殖民史觀密切相關,保育運動與保護殖民主義遺產難解難分,使這場市民性質的社會運動變味異化。香港本土主義也不是占中之後才出現的,而是在保育運動催生下逐步孕育,暗流早伏,只是需要占中失敗的反向刺激才會呈現井噴之勢。  

  筆者曾專門研究過2007年以來保育運動及“香港本土論述組”的內在聯繫及這一論述組的本土主義思潮建構過程。在香港的本土主義論述譜系中,成立於2002年2月24日的“新力量網絡”是一個彙集多領域精英的公共議政平台。“新力量網絡”與香港的保育運動、民主運動及公共政策改革、社會抗爭以及香港社會研究等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且多以青年學者身份發表論文和觀點,顯示出一定的理論化和理性化傾向。這個知識分子論政平台以“學術研討會”及“本土論述年刊”的形式展開本土主義論述建構。本土論述建構與香港的保育運動聯繫密切。2007年皇后碼頭事件之後,“本土”及其理論化成為“新力量網絡”著意建構的重點。從2008年開始,“新力量網絡”逐年舉辦本土論述論壇及編輯出版本土論述年刊,其政治目標是基於保育運動而發展出政治性的本土論述。本土論述的思想結晶即表現為“本土論述年刊”,自2008年以來逐年編印,各期主題包括“皇后碼頭事件”、“香港的市民抗爭與殖民地秩序”、“香港新階級鬥爭”、“想像新界”、“官商勾結”、“中國因素:本土意識與公民社會”。這些論述將“中國”作為他者,作為外部侵入者,將“香港”作為獨立的想像共同體甚至歷史實體,已在意識形態層面完成了“港獨”的話語構造,並結合現實中的“一國兩制”內在張力及香港本地發展性矛盾而積極發揮。但這些想像、論述與期待缺乏一個普遍而共同的政治議題來凝聚與整合,戴耀廷的“公民抗命論”及其占中謀劃提供了這些力量彙聚爆發的歷史契機。戴耀廷的“占中”謀劃未必自覺到但卻客觀上促成了香港本土諸種力量的匯合,以“普選”作為最恰當的動員議題與抗爭聚焦點。 

  占中的失敗,既是中央及特區政府堅持原則、依法反擊的結果,也是香港法治理性自持的結果。占中失敗意味著香港普選及未來香港管治必須基於白皮書和八三一決定框架展開,這是香港本土力量無法接受的,也與傳統泛民的普選期望值相差較遠。由於缺乏最低限度的政改共識,以及香港本土力量對溫和泛民的嚴厲政治監察,基於八三一決定的政改方案未能通過立法會投票,香港政改陷入停滯。2015年6月18日就是這樣的歷史節點,“民主回歸論”的脆弱共識在多方衝突下最終破裂,傳統泛民不再能夠說服青年追隨者及領導整體性的香港民主運動,既往依附及壓抑於傳統泛民體系內的青年本土派獨樹一幟,開始了香港抗爭運動的“泛本土主義”時代。    

  本土是港獨的母體,但不必然生長出港獨之苗,至今也不是所有的本土主義主張都是港獨,但本土始終是港獨的奧援且保持著隨時轉向港獨的政治可能性。由本土轉向港獨,曾一度成為香港反對派的政治風尚,其高潮在於2016年9月立法會選舉及隨後的港獨宣誓。如果沒有針對宣誓的人大釋法,我們無法想像這種港獨勢力還將挑起怎樣的破壞行動。在“泛本土主義”的政治正確氛圍中,“港獨”不斷發展出激進的論述和行動,對“民主回歸論”進行批判、超越和替代,國際干預勢力也看到了青年本土派的政治訴求與政治價值而轉向加以支持和利用。傳統泛民就其政治本心而言不願意被本土派牽制,也不願被奪取政治利益和地盤,但又無可奈何,因“民主回歸論”遭遇現實挫折及青年世代趨向激進,故仍然保持著對本土派的“同情理結”,相互之間的政治矛盾也只是“泛民內部矛盾”,是反對派的內部路線鬥爭,一旦到了選舉環節或其他的重要抗爭環節,依然可以整合及協調行動。只是裂隙已存,反對派的政治團結不可能回到既往。實際上,回歸20年也是香港反對派的政治分裂史,只是分的是山頭,不是陣營,而且由於始終受到中央管治及建制派的政治壓力,尤其是近些年中央治港更加自信及富有章法,使得反對派也不敢過於分裂以免被各個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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