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若存在問題而不去正視,則這些問題終究會是隱患,甚至可能產生更嚴重的破壞。相反,及早曝光,不僅可以及時止損,也有助於善後解決。
據報道,近日,全國生態環境宣傳工作會議召開。生態環境部在京領導班子、全國31個省區市環保廳局一把手、宣傳口負責人均到會。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在會上表示,主動曝光生態環境問題也是正面宣傳。面對輿情,環境部門的幹部不能麻木不仁、鵝行鴨步,也不能杯弓蛇影、草木皆兵。
與這一表態相呼應,最近一段時間,生態環境部密集公布了一批查處企業環境違法的典型案件,就大氣污染防治問題約談了山西晉城、河北邯鄲和山西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嚴肅查處河北辛集市環保局環監二中隊原隊長李建柱等3人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期間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中央紀委也通報曝光六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典型問題。
從客觀效果看,“主動曝光問題”效果極佳,並沒有產生什麼“負面影響”,也沒有損害生態環境部門的權威和公信力。恰恰相反,這種不回避、直面問題、深究嚴察的坦蕩做法,不僅促進了問題迅速得到整改,也贏得了社會公眾的普遍贊譽。“部門形象”“行業形象”其實是加分的。
生態環境部“主動曝光也是正面宣傳”的做法,體現了對既有問題的正確態度,值得肯定。事實上,不僅環保領域如此,經濟社會文化等其他領域同樣如此,“主動曝光也是正面宣傳”,就該成為常態。
一直以來,個別地方、部門缺乏對輿論監督的正確認識。片面理解“正面宣傳”,只喜歡聽贊歌,被誇獎,稍有不順耳、不中聽的聲音出來,馬上就跳起來,必欲去之而後快。久而久之,所謂的“正面宣傳”就日益變得偏狹、局促,哪怕是稍稍觸及一些問題,也會被精心包裹起來。
更有甚者,一些習慣了報喜不報憂的少數幹部,總是喜歡把“問題”消弭在“自家”範圍內,害怕會影響上級對自己的評價。現實中,也確有單位將媒體曝光列為“一票否決”的重要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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