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日電/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6月30日以第19號令,發布了《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適用於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修訂後,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由2017年版95條措施減至2018年版45條措施,在全國負面清單開放措施基礎上,在更多領域試點取消或放寬外資准入限制。
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仍沿用“說明+列表”的模式。在放寬市場准入方面,除與全國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一致的開放措施外,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種業、油氣、礦產資源、增值電信、文化等重要領域提出了新的舉措,進行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在負面清單口徑方面,對標國際規則,主要列示股比要求和高管要求等外資准入方面的特別管理措施,實現與全國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的可對比;對於非常規投資範疇的內容、內外資一致的管理措施、部分行業的審批要求等,原則上不單獨列示,按照現行規定執行。同時,為保持延續性,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部分條目後用括號標注了來自2017年版負面清單的資質條件、業績要求等內容。
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全國開放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更為開放的試點措施:將小麥、玉米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外資股比由不超過49%放寬至不超過66%;取消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及核燃料生產的規定;取消演出經紀機構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將設立文藝表演團體由禁止投資改為中方控股;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原有28.8平方公里區域試點的增值電信開放措施推廣到所有自貿試驗區,包括取消存儲轉發類業務、呼叫中心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上網用戶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外資股比限制,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同時廢止。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