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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3日電(記者 倪鴻祥)因“三中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的馬英九,13日上午利用參觀“AIT@40 1979年後美台關係展”時親自發表聲明表示,所謂“三中案”,早已歷經三任“檢察總長”、“高檢署”查黑中心與“最高法院”檢查署特偵組多位檢察官,並在2014年簽結。如今卻在民進黨政府上台之後重啟調查,並強行起訴。這到底有沒有政治力的介入?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馬英九強調,他雖不好戰,但面對奉命起訴他的北檢,他一定全力迎戰。他對台灣的司法還是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還是有期待,更深信,多數民眾不會接受這種羅織罪名、政治起訴的手段。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國民黨黨營媒體中視、中廣、中影)、國民黨舊中央黨部交易案,10日偵結全案,依涉犯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馬英九等6人
馬英九聲明全文如下: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
首先,我要請各位注意,所謂“三中案”,早已歷經三任“檢察總長”,“高檢署”查黑中心與“最高法院”檢查署特偵組多位檢察官,從民國95年(2006年)起長達八年的深入調查,確認完全沒有不法情事,更沒有賤賣黨產,而在民國103年(2014年)簽結。如今卻在民進黨政府上台之後重啟調查,並強行起訴。我必須要說,這到底有沒有政治力的介入?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第一,請大家回想一下民國94年(2005年)的時空環境,當時“廣電法”規定,黨政軍必須限期退出媒體,但是民進黨政府又全力打壓潛在的買家,因此很少買家願意跟國民黨洽談。在這樣艱難環境下,我仍極力維護國民黨合法權益,要求必須以合法及合理價格出售黨產。
那麼問題是,13年前的國民黨,一個社團法人,依據廣電法合法的交易決定,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民國105年(2016年)上台後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我出售“未來應依法還給國家的準國家資產”。這實在很可笑,難道我13年前就應該預測到,13年後會出現一個涉嫌違憲的“不當黨產條例”嗎?這根本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