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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人民網 |
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整整100年前的1918年5月,魯迅在《新青年》上發表《狂人日記》,透過一個“狂人”的視角,揭開一個中國封建制度“吃人”的時代,連孩子都適應“吃人者”的角色,發出一聲“救救孩子”的疾呼。
美國《僑報》7月26日載文《為了孩子 中國應重塑醫藥監管體制》,文章說,100年後的今天,我們仍然需要呼籲中國社會“救救孩子”。能够引發舉國關注,并能延燒至海外的輿論事件,大都與孩子相關。猶記得,十年前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猶記得8年前山西“假疫苗致殘致死案”; 猶記得,連年來幼兒園頻頻曝出的“虐童案”,最近這一次,仍是和疫苗有關。
7月15日開始,吉林長春長生生物在一周內被曝兩次疫苗問題,一次是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另一次是其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因“百白破”檢驗不符合規定被罰款。 隨後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輿論影響空前。
疫苗本來是用來救命的,如今變為直接或間接害人的工具,何況受害者是無辜幼子,讓原本脆弱的社會信任再次到了冰點。也讓更多中國的家長們陷入了更深的精神焦慮與健康焦慮中。當然,已有大陸權威專家稱,這批有問題的疫苗是因為有效成分不够,所以本身不會對身體產生什麼影響,但是最大的風險是會導致失效,即無法預防該預防的疾病,但對於整個社會體系而言,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濫觴,最大的風險是會導致社會撕裂,政府公信力損耗。
事實上,在中國大陸在近年來從三聚氰胺奶粉風波到最近的“瘦肉精”事件都暴露出,從食品到藥品,政府參與管理的部門不少,但監管的漏洞和縫隙似乎越來越大,以至於民間產生了“都在管,都不管”的非議。造假是社會惡疾,在事關國民生命安全的領域造假,是惡中之惡;造假產生的社會性後果,如對社會信心的傷害,早已遠超個案本身而成為撕裂社會的利刃。
資本的逐利本性天然地要用最小的成本追逐最大的利潤,這也就使得造假成為一個重要選項。在沒有充分監管與法律規範的場域內,沒有一個社會可以純粹用道德理性來規範所有行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