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最近,社會上出現了對共有產權住房的某些質疑,對此需要作出說明。
一種觀點認為:過去自住房申請與房源比例高達100:1,現在僅為27:1,特別是最近配售的項目,到了5:1,說明共有產權住房不受歡迎了。這種說法顯然是誤讀。需求和供應比下降了,首要的原因是共有產權住房資格條件比過去更嚴格了。單身過去滿25周歲就可以買,現在要滿30周歲才可申請;在住房條件上,過去的符合限購就可以,現在必須沒有住房轉出記錄等才可以申請,這都是回歸住房居住屬性、抑制炒作的舉措。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因為共有產權住房轉讓受限,所以申購遇冷。其實,這種受限恰恰是對過去所有出售型保障房政策的糾偏,打消了投機空間,堅持了房子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真正回歸住房的居住屬性。這類遇冷是一面鏡子,能照出真正的剛需家庭,讓那些投機的人退出了購房競爭,真正解決居住問題的家庭中簽率反而高了,這正是政策追求的目標。從一定意義上說,這類遇冷越多,說明我們的制度越成功。
此外,關於合同、品質爭議問題。共有產權住房是新生事物,在銷售、管理各方面均無先例可循。任何新制度一出現,不可能十分完美,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提高認識水平。只要我們堅持問題導向,不回避問題,堅持人民立場,廣泛凝聚共識,群策群力,共同推進共有產權住房向高質量發展,從而推進首都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建設,一定會在住有所居上取得重大進展。
(來源:北京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