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花樣百出謀私利。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信義鎮馬家溝村黨支部原書記賀飛飛在協助信義鎮政府實施養殖扶貧項目過程中,虛報144只羊,騙取扶貧資金7.2萬元用於個人支出;黑龍江省五常市常堡鄉南崗村黨支部原副書記田保平先後5次以為村民辦理低保為名,騙取村民張某等5人共計1.49萬元,用於個人支出。“騙”的方法不高明、手段不隱蔽,卻能頻頻得手、屢試不爽,原因在於村幹部離扶貧資金最近,一旦耍伎倆、動邪念,扶貧資金就容易落到個人口袋。
“截”,層層設卡亂揮霍。實施脫貧攻堅是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一系列的扶貧政策和資金要想實現從紙面到現實的“無縫對接”,必須一路綠燈、暢通無阻。但現實中,有的鎮、村幹部盯著扶貧資金“做文章”,層層設卡“雁過拔毛”。安徽省渦陽縣渦南鎮胡碱村計生專幹張紅梅先後5次私自從貧困戶曹某某惠農補貼資金銀行存折上取出糧補款共計5700元,用於個人支出。無獨有偶,貴州省銅仁市科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楊華軍在擔任江口縣怒溪鄉鄉長期間,虛報套取水利項目資金、扶貧專項資金共計人民幣149.02萬元,並將其中的133.99萬元挪用於公務接待、工作用餐和拜年走訪。
“收”,權力變現頻斂財。脫貧攻堅實施過程中,民生項目一上馬,就會涉及大量資金往來,這往往成為“蒼蠅”眼中的“香餑餑”。如,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溫泉鎮殘聯原理事長林國忠在2013年至2016年,利用負責危房改造工程的職務便利,為工程承攬人協調村裡關係、辦理相關手續、工程審計與撥款等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現金5萬元。再者,重慶市黔江區白土鄉原黨委委員、副鄉長曾慶品利用其負責扶貧開發、農村綜合改革、招商引資,分管基礎設施建設、“四個一居住”體系建設及其他相關工作的職務便利,貪污3萬元,受賄7.9萬元,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資金實際損失6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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