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納稅人提供扣繳信息
在審議過程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便於納稅人了解相關信息,準確進行年度匯總申報,扣繳義務人在辦理扣繳申報後,應當向納稅人提供相關扣繳信息。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明確個人所得用於慈善減稅規定
草案二審稿還對個人所得用於慈善捐贈方面的規定進行明確。
一是,在法律中直接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予以明確,即:個人將其所得對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二是,將草案關於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的規定修改為“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繼續研究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
此外,在常委會審議和徵求意見過程中,還有一些意見建議進一步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適當降低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稅率。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27日在作草案說明時表示,上述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草案起草階段進行過認真研究測算,相關規定兼顧了當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變化、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他說,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對上述問題的有關規定不作修改;同時,建議國務院方面結合征管及配套條件的完善,進一步深化相關改革,逐步擴大綜合徵稅範圍,完善費用扣除,優化稅率結構,並根據改革進程對上述問題予以統籌考慮,抓緊總結改革實踐經驗,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關切,及時提出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完善的建議。
來源:中國新聞網 |